
我的「18%」,生於中華民國93年2月1日,(時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長游錫堃),卒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時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僅得年一十有七歲、不足一月,可謂早夭。
18%原是政府為補償基層軍公教,早期薪資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工作期間薪水偏低的退休後彌補措施,施行到民國86年為止。民國93年2月1日我申請退休的時候,18%其實早已經廢除了七年。但是因為我是從民國62年開始工作的,所以從民國62年到民國93年的22年服務年資,仍然適用18%的優惠規定,稱之為「舊制」。所以嚴格來說,我已經不是全然18%的退休人員了,我的退休金並不能全部適用18%的優惠措施,所能領到的18%優惠,已經被層層關卡限縮到最小最少的地步了。即便是如此,在民進黨政府的刻意放大操弄之下,我們這些沾惹到一小點18%邊緣的人,都變成了偷、搶政府退休金的18%「賊」,全國上下喊殺、喊打的。民國100年回鄉與堂弟合辦遷葬祖墳事宜時,久居鄉間的堂弟,居然也能如同民進黨人一般的質疑我,說我不應該領取18%。他真的知道18%的內涵是什麼嗎?
民國57年我還在嘉義念初三時,570204衡量家裡環境,自忖將來或許要考師範當老師,570205六嬸跟我說,男人一個月賺幾百元的不合算。當時的小學老師月薪大約600元,相當於每天的工資是20塊錢,不要說買房買車養父母養小孩了,連結個婚讓兩個人有飯吃、有衣穿都成問題,難怪六嬸會擔憂我將來要討不起老婆了。
民國62年我畢業了,分發到臺北縣。620917生病了,到藥房買一包感冒藥20元。那時一個月的薪水大約兩千元(還沒有領到薪水,不知道確實有多少),聽說一輩子頂不上一片瓦,很覺傷心氣餒、人生無望。621003是學校發餉日,第一次領薪水(似為51000多元的樣子,當兵前回家時,全數交給媽媽),換算成月薪是1700多。但是因為其中雜有房屋津貼和食物配給,也不是當月同步領取的,所以確實數字仍然不知道。
我的房屋津貼為有眷房屋津貼,每個月固定領500元;食物配給是我跟父母總共3大口,總數大約100元上下,隨市場行情波動。621009請假去當兵以後,我在學校的薪水和食物配給停發,但是父母的食物配給和有眷房屋津貼則不受影響,每月大約有600多元,想要以此微俸奉養父母,那真是笑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