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奇的魔法師

我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93.2.1從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退休,年資30年8月,退休時薪點是625薪點,107年度薪額為48,505元。剛退休時,薪額44,320元,月退休金77,160元,當時總統是陳水扁、行政院長是游錫堃。民國94年1月1日,軍公教全面調薪3%,我的月退休金就跟著調漲為78,748元。

我太太也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95.8.1退休,年資30年0月,退休時薪點跟我一樣是625薪點,107年度薪額也跟我一樣是48,505元。95年度退休時,薪額跟我一樣是45,665元,月退休金74,066元,比我少4,681元。

民國115年8月1日,經過政府兩次「重審」,我的月退休金降為61,706元,我太太的月退休金也降到63,291元,但是卻比我多了1,585元。

我太太年紀比我小,師專畢業時,分發到我服務的學校,跟我做一樣的工作、與我領同樣的薪水,從開始上班、到結婚生子、一直到退休,每個月薪水從來都不曾超過我。退休後,又因為服務年資比我少,退休金也從來不曾比我多。沒想到經過政府一套粗糙的「重審」操弄、在退休了20年之後,她的退休金居然一越超過了我、而且是永遠的超越過我了,令人不得不說:政府真是神奇的魔法師。

文章標籤: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適逢我的法定73周歲日(真正的生日早已不可考)。中午,美娥煎了半片鮭魚,為我加菜慶生。下午打開手機,看到您昨日上午LINE來的問候(很抱歉,我的手機不常開),說:「你好嗎?念甚!」我想了好一會兒,不知道該說「好」還是「不好」。

超過40年的友誼,我們之間從來不曾虛假以對。所以我說,現下已經不能再用「好」和「不好」來衡量生活了:總有好的時候,也會有不好的時候;不管是身體或心情,也是有時候好、有時候不好,生活、或者是人生,就是好好壞壞的總和,而且,好壞之間的相隔都不會太遠。但是,不管好還是不好,其實都是好的!

我舉了一個我倆共同認識的朋友為例:中正的同事榮華師。她比我小3歲,在我64歲、她61歲、退休後的第10年,卵巢癌去世了,到今年,正好是第10年。參加她的告別式時,又聽說還有另一位女同事,比她先一年、也是在61歲的時候去世。兩人都沒結婚。可這位女同事還沒退休,是在任上死的;死的時候,一向歸她伺候生活起居的老母親還在!榮華師跟您一樣,退休之後在北藝大兼課,但她卻不能夠像您一樣、上課上到70歲再退休。

相較之下,我們豈不是好!

正當我還在絮叨著榮華師的種種時,意外看到您傳來去年三月發現自己生病的事,果然:您馬上為我證明了前面說的――人生這一條道路,真正是好壞相摻、福禍相倚!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上午,我收到了教育部發來的臺教法(三)字第1150070559號文(社區的收件時間為115.8.27/12:27),內容是訴願決定書,看完之後,我確定了:所得替代率是假的!

所得替代率全稱「退休所得替代率」,是指退休後每月的退休金或可支配收入,占退休前每月薪資所得的比率。一般歐美國家,以所得替代率應介於6成至7成之間為佳;多數專家與國際組織,亦認為所得替代率宜達到60%至70%左右。

「退休所得替代率」這名稱,第一次出現在我的退休文件上的時間,是在我退休了14年又4個月之後的「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通知書」上,上面記載:實施期間「107.7.1至108.12.31」的107下半年到108年度,我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是68.500%,退休所得之上限金額為66,452元,每月退休所得總計也是66,452元,退休金的「實質」退休所得替代率,等於法定的「退休所得替代率」,表示在「107.7.1至108.12.31」之間,我所領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與法定替代率相符,是為真的!

實施期間在「109.1.1至109.12.31」的109年度,我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減為67.000%,退休所得之上限金額降為64,997元,每月退休所得總計也降為64,997元,退休金的「實質」退休所得替代率,也等於法定的「退休所得替代率」,表示「109.1.1至109.12.31」的109年度,我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也是真的!

但是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教育部訴願決定書(附:訴願書)

一、教育部1150825訴願決定書

                           檔號:

                          保存年限:
教育部 訴願決定書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的「18%」,生於中華民國93年2月1日,(時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長游錫堃),卒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時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僅得年一十有七歲、不足一月,可謂早夭。

18%原是政府為補償基層軍公教,早期薪資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工作期間薪水偏低的退休後彌補措施,施行到民國86年為止。民國93年2月1日我申請退休的時候,18%其實早已經廢除了七年。但是因為我是從民國62年開始工作的,所以從民國62年到民國93年的22年服務年資,仍然適用18%的優惠規定,稱之為「舊制」。所以嚴格來說,我已經不是全然18%的退休人員了,我的退休金並不能全部適用18%的優惠措施,所能領到的18%優惠,已經被層層關卡限縮到最小最少的地步了。即便是如此,在民進黨政府的刻意放大操弄之下,我們這些沾惹到一小點18%邊緣的人,都變成了偷、搶政府退休金的18%「賊」,全國上下喊殺、喊打的。民國100年回鄉與堂弟合辦遷葬祖墳事宜時,久居鄉間的堂弟,居然也能如同民進黨人一般的質疑我,說我不應該領取18%。他真的知道18%的內涵是什麼嗎?

民國57年我還在嘉義念初三時,570204衡量家裡環境,自忖將來或許要考師範當老師,570205六嬸跟我說,男人一個月賺幾百元的不合算。當時的小學老師月薪大約600元,相當於每天的工資是20塊錢,不要說買房買車養父母養小孩了,連結個婚讓兩個人有飯吃、有衣穿都成問題,難怪六嬸會擔憂我將來要討不起老婆了。

民國62年我畢業了,分發到臺北縣。620917生病了,到藥房買一包感冒藥20元。那時一個月的薪水大約兩千元(還沒有領到薪水,不知道確實有多少),聽說一輩子頂不上一片瓦,很覺傷心氣餒、人生無望。621003是學校發餉日,第一次領薪水(似為51000多元的樣子,當兵前回家時,全數交給媽媽),換算成月薪是1700多。但是因為其中雜有房屋津貼和食物配給,也不是當月同步領取的,所以確實數字仍然不知道。

我的房屋津貼為有眷房屋津貼,每個月固定領500元;食物配給是我跟父母總共3大口,總數大約100元上下,隨市場行情波動。621009請假去當兵以後,我在學校的薪水和食物配給停發,但是父母的食物配給和有眷房屋津貼則不受影響,每月大約有600多元,想要以此微俸奉養父母,那真是笑話了。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跟不講理的人講理3:再向臺北市1999陳情

再向1999陳情:我的退休金低於所得替代率

附檔1:「向1999陳情:我的退休金低於所得替代率.doc」

檔案內容是2026/6/18 上午 11:38我向 鈞上陳情的內容,及2026/6/24 (週三) 下午 02:25 鈞上給我的回復。

針對 鈞上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跟不講理的人講理2:向臺北市1999陳情

向1999陳情:我的退休金低於所得替代率

我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115年6月收到退休所得重審通知書,每月退休所得重行審定結果如下:

本人之退休所得替代率為62.500%,而「每月退休所得總計」58,167,換算成退休所得替代率僅為59.959%,有「顯然錯誤」。

我太太也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她的每月退休所得重行審定結果如下: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聯合民意論壇投稿:我的退休金低於所得替代率

我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115年6月收到退休所得重審通知書,每月退休所得重行審定結果如下:

本人之退休所得替代率為62.500%,而「每月退休所得總計」58,167,換算成退休所得替代率僅為59.959%,有「顯然錯誤」。

我太太也是臺北市公立學校的退休教師,她的每月退休所得重行審定結果如下:

我們兩人的薪點和107年度薪額都相同,我的年資比她多8個月,退休所得替代率比她多1%,但是我的退休金卻比她的少了1495元,這是「顯然錯誤」的明證。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緊急陳情:重審後我的退休所得低於所得替代率

陳情人:林 義 烈

身分證字號:Q101592921

退休薪點:625薪點

退休年月:93年2月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跟不講理的人講理1:向學校申訴

學校人事主任神回答

先說一個故事。

**********************************

公司派我到高雄去出差,高層評定我的「差旅身分」為「高鐵級」,最高可以領到606元的差旅費,相當於購買一張高鐵票的價錢。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退休金奮鬥記

之一:資淺薪高資深錢少年改這樣搞

之二:跟不講理的人講理1:向學校申訴

學校人事主任神回答

之三:向立委翁曉玲陳情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屏師61級校友孫良水,臺灣省高雄縣人,民國39年11月17日生,是我的學長,只早我一級。因為同為學校國樂團的成員,且四年級分組時,先後都選擇了美勞組,因此我與學長,在學校時代即相互熟識。學長幼年失怙,依兄嫂艱苦成長,個性堅定獨立,很會照顧人。民國61年暑假,學長約我同應花蓮明義國小葛(維智)校長、及王天台老師(屏師59級學姊)之邀,前往該校參與他們學生的暑期國樂集訓營活動,同吃同住同研習,相處了將近一個月,曾親身領受過他心地的柔軟與溫暖。民國66年寒假前,我們在輔大同學的第一次期末考,我因故沒能參加「文選」科目的考試,學長居然把考題完完整整的抄了一分回來給我:學長的暖心之舉如此。

學長是一個道地的美術人,選擇美勞組是他真正的興趣,跟我這種「選無所選」與「不得已選」的人截然不同。民國60年,他為了砥礪畫藝,便與同班61甲的同學楊嚴囊、郭藤輝,和61乙的陳錦月、61丙的趙慧五位學長,共組了「五友畫會」,相互交流素描、寫生、速寫等作畫技巧心得;民國61年3月13日,他們更在屏師學生活動中心,共同舉辦了「五友畫展」,首創屏師學生在校開畫展的先河,得到許多師長的讚許。

學長民國61年屏師畢業後,分發到臺北縣八里國小。民國65年就讀天主教輔仁大學中文系。民國72年考取臺北市國中老師,分發到福安國中,擔任國文科教學研究會主席。民國73年讀完臺灣師大美術系,民國75年轉調臺北市立建國高中服務。民國76年師大美術研究所碩士班畢業。民國86年應聘回母校屏師任教,民國87年取得高師大的文學博士學位。民國110年膺選為母校的傑出校友。

學長不管是在就學或就業,期間都是畫作不斷。其油畫創作,參與比賽,屢奪佳績。民國66年作品「巷」,獲中華民國油畫學會與臺灣省立美術館聯合主辦的「第三屆全國油畫展」優選。民國69年作品「東港所見」,獲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所承辦的「第九屆全國美展」油畫佳作。民國71年作品「後油台」,獲第七屆「雄獅美術新人獎」佳作。民國77年作品「韻」,獲一九八八漢城奧運美獎金牌大會賞。民國78年作品「作品八九三一」,獲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西畫(油畫)第二名。民國79年作品「作品九○六一」,獲青溪文藝銀環獎。

其中,「作品八九三一」,可在教育部網站:「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歷史專區-作品欣賞」頁,一睹其樣貌;網頁上除了有該作品的影像外,上面並附有作者的個人簡歷,及其重要的作品介紹五項。上述的得獎資訊,便是取材自該介紹的前三項。「介紹」的第四、五項分別是「聯展十數次」和「油畫學會會員」。「油畫學會」是「中華民國油畫學會」的簡稱,於1974年成立,屬於專業美術社團,入會採積分制,需參加美術賽事並獲獎以取得積分,積分超過門檻後才可申請。「油畫學會」每年舉辦「全國油畫展」,展出會員作品及全國油畫展徵件比賽的得獎作品。「聯展十數次」,大約指的就是學長在成為「中華民國油畫學會」會員以後,歷年參與該學會所舉辦「全國油畫展」會員聯展的次數。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