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日,我收到衛福部邀請我出席、20231130日、於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行的「112年全國績優志工表揚典禮」接受表揚的公函,結束了我投身志工生涯超過8000個小時、終於獲得「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周折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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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全國績優志工表揚典禮「邀請函」

 

這是我第二次提出這個項目的申請,申請的單位是我目前仍繼續服務中的新北市政府○○局處志工隊。這個單位我從20134月加入開始服務,到我提出申請結算年資的20221231日,只服務了9年多,服務時數才1402個小時,比我第一次提出申請的單位,服務年資超過24年,服務時數累計5786.5個小時、相去甚遠。

 

4年前的2019年,我第一次提出這個申請。申請的單位是我服務時間最久、服務時數累計最多的、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這個單位,我從「志願服務法」還沒有開始實施的19976月,就開始服務,是我的第一分義工、和志工的工作;當時並沒有書面的志、義工之名,只稱為「志願服務」;到我那次提出申請結算年資的2019630日,已經服務超過了22年,服務的時數,也累計了有5249個小時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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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圖書館「志願服務記錄證」

 

那一次申請的結果是「石沉大海」、無聲無息,誰也不知道、到底是哪裡、或是什麼出了差錯!

 

我提出申請的單位層級很低,距離最後審核單位的衛福部,至少要通過五個關卡,才能抵達,想要真正知道到底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根本就是求助無門。何況,他們早就預先聲明了:無論審查的結果如何,送審的文件都不退回;因此,送審沒有結果的當事人,根本就收不到任何的通知,也永遠不會知道到底是怎麼了。

 

在此之前,我也曾經在相同的單位,於2010年和2012年兩度,分別申請過「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並且都順利分別於20101021日,和2012125日,獲頒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和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所以我知道這個獎項辦理的流程:通常都是在該年度結束之前,就會完成頒獎。

 

可是這一次,我一直撐到了隔年的二月,才忍不住囁囁嚅嚅的向我申請單位的承辦人打聽;申請單位的承辦人,也是詢問了她的上級承辦人之後,才給我的回覆,說:當年臺北市立圖書館,申請該獎項的人共有三位,另兩位都獲獎了,唯獨我無!當然,她也沒有得到任何的說明。再往更上一層去查詢,只有「送審文件不退回」的確切答案,其他的也是跟我們一樣茫然。

 

「送審文件不退回」的答案,刺痛了我脆弱敏感的神經,因為那些文件的申請單位,大部分我都停止了服務。當初要離開那些單位時,我都遵照「志願服務法」上的提醒,分別申請了「績效證明書」;而相同的「績效證明書」,我也分別拿來申請了內政部的「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都順利通過沒有問題;卻在申請衛福部的「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時,被打了一記悶槍。

 

而「送審文件不退回」,意謂著我已經沒有了原始的證明文件、就再也沒有機會重新申請「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了;這怎能不叫我著急呢。因此,我還跟我申請單位的承辦人,鬧了一頓小小的不愉快!

 

申請失敗那次的申請日期,是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一日,當時計算的累計服務時數是8059個小時,分別是:

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圖書志工5249個小時;

臺北市環境保護局○○里環保志工992個小時;

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675個小時;

新北市政府○○局處導覽志工1143個小時。

 

臺北市環境保護局「環保志工」,是我繼臺北市立圖書館「圖書志工」之後,投身志、義工服務生涯的第二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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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環保義工「服務記錄證」

 

民國83年,因為內人工作的關係,我們遷居臺北市。

 

「給自己居住的社區,盡一己微薄的力量。」這是我遷居臺北市當時,許給自己的願望。

 

「盡什麼力呢?」

 

「當然是做自己所能、又是自己所想的事了。」

 

那年的83日、就是我搬進了全新的文山區某社區以後,我就積極的在社區裡尋找這樣的事。

 

民國86611日,欣聞臺北市立圖書館,就在我居住的社區裡面,新增設了一個分館;兩個禮拜之後,我就到那裡得到了第一分為社區盡力的機會。

 

就在同一年底,受了當時還沒有當里長的陳○○夫婦、自動修橋鋪路行為的感動,我也跟著報名參加了里內的環保義工隊。進了環保義工隊以後,才知道裡面所有的隊員,都是鄰長兼任的;像我這種莽莽撞撞闖將進去、而且還帶著老婆一起去報名的純里民們,就只咱一對。

 

起初,志、義工的服務時數登錄,都是各自為政,一直到民國86年的1031日,才由臺北市政府製作統一格式的小冊子,發給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人使用。但是這些登錄的時數,到了「志願服務法」公布實施以後,就都被丟到垃圾筒裡去毀屍滅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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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志願服務記錄證」

 

民國90120日,「志願服務法」正式公布施行了,「志願服務記錄證」改稱「志願服務記錄冊」,格式面貌全國一致,由地方政府統一製作發行。臺北市環境保護局「志願服務記錄冊」,是我經由里長之手取得的第一本、個人擔任志工的「服務記錄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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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志願服務記錄冊」

 

民國9172021日兩天,當我受完臺北市立圖書館的特殊訓練――資訊之旅(二)之後,我又拿到了另一本由臺北市教育局發給的「志願服務記錄冊」。這本記錄冊,只記錄了我在臺北市立圖書館的服務、訓練、表揚獎勵等資料,長年存放在我的服務單位裡,一直放到2021年的831日,我離開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志工隊時,才連同我最後申請的一張「績效證明書」,一起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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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志願服務記錄冊」

 

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隊,是我效力的第三個志工隊伍。20085月入隊,20126月離隊,雖然只待了短短的4年零兩個月,卻是我日後津津樂道的一段因緣。

 

2006年初,我向打算競選連任的陳○○里長建議:仿照文山區試院里的作法,分人分段打掃里內河堤,並率先認領景美溪自寶橋至一壽橋間堤上步道,每日清掃,帶動附近里內鄰居一起加入,一時蔚為風潮。

 

沒想到就在此時,景美溪河堤的主管單位,臺北市水利處,為了美化景美溪周邊,行文沿岸各里,徵求沿堤居民擔任河川志工;我們一得知,便順理成章的加入了。

 

臺北市水利處的河川志工特殊訓練,由處長親自在堤外的河濱公園主持,採一面講解、一面實作的方式辦理:特殊訓練當日,即是志工開始服務的首日。連續訓練6小時,另外折算服務時間3小時。訓練完成以後,已領有其他單位發的「志願服務記錄冊」者,不再發給;巡溪的服務、訓練等資料,併其他單位的資料,分開紀錄在同一本冊子裡。我就記錄在第一本,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的「志願服務記錄冊」裡。現在,我的環保局紀錄冊裡,記載了兩單位志工的資料了。

 

從民國975月,到民國1016月的4年零兩個月任職期間,我所屬的巡溪小組,總共查報了河濱公園缺失1831件次。我們把這些缺失申報上去,一面作為政府的耳目、訪查民瘼,一面反映民眾的心聲、傳達人民的需求;藉著查報河濱公園設施缺失的機會,我們也促成改善了許多、我們所居住環境周遭的景觀。

 

「志願服務法」實施以後,參與「志願服務」的人都叫做「志工」;「志願服務法」實施以前所累積的時數,全部作廢;所以,原先由「義工」轉任的「志工」,他們的「志工服務時數」,都是從民國90120日,由起重新計算。

 

由於我同時參與多項的「志願服務」工作,因此累計志工服務時數的速度也很快。

 

2010630日,距離2001120日的服務時數從起算日,不過9年多一些,我的總服務時數已達3100個小時,分別是:

臺北市立圖書館○○館圖書志工2285個小時,

臺北市環境保護局○○里環保志工539個小時,

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276個小時;

已經符合了申請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的資格。

 

兩年之後的2012630日,我的總服務時數,更是極速飆升到5002個小時,分別是:

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圖書志工3335個小時,

臺北市環境保護局○○里環保志工992個小時,

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675個小時;

正好超越了申請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的門檻。

 

於是我就在2010年和2012年兩個年度,分別申請了「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並且都很順利的,分別於20101021日,和2012125日,獲頒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和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

 

會申請這個獎項,其實是有故事的。

 

到社區的圖書館當義工,既是我的生涯願望;真正得到了落實,自是我莫大的的榮幸。因此,在服務的過程當中,我總是竭盡心力,發揮所長、貢獻所能。從1997年到2009年的12年間,我總共獲得臺北市立圖書館「館內績優志工表揚紀錄」10筆,包括資深服務一、二、三獎5筆,服務熱忱獎3筆,特殊貢獻獎和讀書會會長推廣貢獻獎各1筆;相較於館內績優志工的表揚紀錄,我的「曾接受相關單位績優志工表揚紀錄」的表現,就顯得十分貧乏。除了民國98130日,臺北市教育局發的「志工榮譽狀」,和民國98125日,臺北市政府發的「學童守護感謝狀」兩紙,看起來比較正式之外,其他的獎狀、感謝狀等等,都是里長用他的印表機、自己列印製作的。

 

但是這期間,圖書館並沒有抹煞我的努力;他們其實也是常常在幫我申請這個、那個外界種種的獎勵。2006年,圖書館就曾推薦我、參與中華民國第13屆「志願服務獎章」的候選;20082009年,更是連著兩年,推薦我參與臺北市第1213屆『金鑽獎』,優良志工的角逐;也曾推薦我、參加中華民國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的選拔。

 

但是我都沒能獲獎。

 

這我倒還無所謂,但是他們卻都很沮喪:因為努力申請了老半天,結果卻都沒有得到任何的回饋!

 

沒能得獎,其實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用心用力、真正的把我的工作表現,完美的呈現出去。

 

我的工作表現,需要用文字和圖像來表達,都需要長時間一點一滴的累積才行。

 

臺北市立圖書館的地區分館,人少事情多,除了日常的應辦事務外,還有許許多多的臨時交辦、和偶發事件要處理。館、我雙方,其實都有這樣的默契:我只是來當志工的,又沒有要幹什麼,何必多此一事?志工來館服務,是要幫他們忙的,基本上,他們是沒有時間、也想不到,需要管到志工服務績效的這一塊上面的。

 

你一定不能想像,我在那個分館總共服務了24年兩個月零6天之久,得過三十幾個館內外的各種相關獎項,圖書館居然沒有留下一張我日常工作有關的照片。除非我參與了館方主辦的特殊活動,得以隨緣入境一二、往上陳報者之外,幾乎都沒有我個人的影像紀錄。201311月,臺北畫刊「暖心志工專題」的記者趙欣來電,相約要來訪問我,還自帶了攝影記者同行。是不是因為他早知道:圖書館跟我,都提不出與他所要訪談內容,「聊一聊志工生涯的心情與小故事」的相關影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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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畫刊「暖心志工專欄」的標題頁

 

201412月,我應邀投稿第16期「志工臺北」。為了版面的需要,才請在場的館員,臨時在「綜合服務臺」前,幫我草拍了一張我的真實工作照,距我到館時間已經超過了17年。這是我的第一張尋常工作照,應該也是唯一的一張,就留在「志工臺北」季刊第16期的書頁裡。拍攝的時機很倉促,連服裝都未整,該有的志工背心也來不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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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期「志工臺北」投稿裡的身影

 

201311月趙欣來訪的內容,刊登在2014110日出刊的「臺北畫刊」第552期。攝影記者許斌現場拍攝了幾張照片,其中有一張刊物沒用,卻意外的出現在中華民國一百五年五月3日、臺北市政府出版發行的日曆下頁,是當時的分館主任無意間發現,特地從他的辦公室取下來送給我的。掃描放大看,我那穿梭在圖書館書櫃間的老邁身影,才得以首度曝光。照片雖然是經過專業設計:事前安排演練、事後美化修飾過的,仍舊掩蓋不了我那髮蒼視茫的60多歲垂垂老態;較之我初入館、開始服務時的40多歲、中壯年的挺拔英姿,差距真是不能以道里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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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蒼視茫的60多歲臺北市立圖書館「暖心志工

 

而且,從1997年到2009年的12年間,我服務的那個分館,6個館員加上一個主任的編制員額,總共輪換了43個人(多位重覆來去的還不算數),志工業務的承辦人經常變換,有些甚至是代班人員,只來了幾個月就走人,對志工的人、跟志工業務,根本都還不瞭解。一個公文下來了,他們便行禮如儀的照章辦理;對我的推薦,也是如此。他們擬就的那些推薦文件,連我自己看了都決不可能給它得獎的,更何況是那些見多識廣的上級審核老爺們!

 

因此,我就給當時擔任志工業務承辦人的建興建議:我們只申請內政部(現在是衛福部)的志願服務績優三獎就好了。因為這個獎項,只需要服務的時數夠,沒有名額限制,不必拚、不必比,獎牌自然到手。而那些需要長期且時時「關注」,之後還需耗費大量「後製」功力的候選、推薦等等,我們就先放過它們吧!

 

建興接受了我的建議,20106月,只替我申請了3000小時的獎勵,便一舉榮獲「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馬上給他的志工業務,增添了些許的生鮮活力;20126月,接手的志工業務承辦人志堅,也只替我申請了5000小時的獎勵,也順利的拿到了「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三年而兩獎入袋,對臺北市立圖書館、一個小小地區分館、辦理一個志工的業務績效,是何等的令人振奮!

 

2013年換了另一個志工業務承辦人彩雲,她是2004年考試分發來的館員,除了2005年的14月間,短暫的調回總館採編之外,長時間都在我服務的分館任職,跟我十分熟稔。她看過20082009年,臺北市立圖書館推薦我、參與臺北市第1213屆『金鑽獎』、優良志工角逐的檔案,覺得事有可為。

 

於是她花了許多工作之餘的時間和心力,一方面收集我在館內的服務和得獎紀錄,一面多方詢問及記錄我投身志工行列的心路歷程,一一套用在主辦單位所提供的格式表單上,洋洋灑灑的羅列了十數條、我的服務績效和特殊貢獻,終於一舉把我推上了、臺北市102年度、第17屆優良志工『金鑽獎』的得獎舞台。

 

三位志工業務承辦人、歷經6年的接續奮鬥,終於開出了芬芳的花朵,怎能不歡欣鼓舞。20131115日晚上,臺北市立圖書館館長,親自陪我上台領獎,更讓我深深的感受到、奪得這個臺北市志工最高榮譽獎項的無上光榮!

 

唯一的缺憾是,得到這個「臺北市」志工最高榮譽獎項的「人」,竟然不是「臺北市」人,而是「新北市」的市民;不但讀起來拗口,看起來也很彆扭。

 

奪得「臺北市」的『金鑽獎』只是起點,不是斷點。

 

2012331日,在住家發生了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故,雖然找了社區耆老鄰居、里長、派出所的員警多方協助,仍然不得要領,嚇得我隨即找尋他方,幾乎是逃命式的搬家。從看屋、買屋、裝潢、搬遷到入住,搬家的工作,只花了短短的不到三個月時間,便火速完成。2012628日,趕在前往德國訪友的前兩天,揮淚斬離了那個我居住了18年,精心奉獻超過15年、原本想要就此終老於斯的、文山區新社區。

 

搬離臺北市那時,我每星期固定在社區的圖書館服務三個半天,巡溪一個上午,每天打掃我自己認養的社區旁河堤,大約一個小時到兩個小時。還擔任了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的小隊長、社區學童安全守護隊的隊員、及春安演習期間、社區的夜間巡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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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守望相助」暨「學童安全守護隊」的識別證

 

民國92年間,我甚至參加了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的特殊訓練,取得了「事業廢棄物入廠焚化的陪同檢查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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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陪同檢查證

 

2012630日,要搬離我原居住的文山區新社區時,我向臺北市環境保護局○○里環保志工隊,和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隊,這兩個因為我居住地緣關係的志願服務單位辭了職;並且各申請了兩分臺北市環境保護局992個小時,和臺北市水利工程處675個小時的服務績效證明書。其中的一分,2012年用來申請「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於2012125日,獲頒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另一分,於2019年申請衛福部「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卻無聲無息的消失於申請文件的大海裡。

 

2012630日搬離文山區新社區時,我留下了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圖書志工沒有辭,不止因為它是我志工生涯的第一分工作,更因為它也是我最擅長、最得心應手的服務。在圖書館裡,我貼磁條、撕換書標、上書、整架、幫忙借、還書、上網登記、諮詢、借(要)物品、排除影印服務或電腦上網的障礙,還有借書證的登錄和製作等。

 

服務櫃台有很多工作是須要專業能力的,像書籍歸類、編目,資料查詢、比對、更改等,必須擁有規定權限的圖書館員,才能辦到,這些事我就無庸置喙。但是像引導讀者適切的使用圖書館資源,制止學生讀者妨礙他人情事,管管秩序,協助殘障者進出、上下樓梯等等,我倒是常常在做。

 

最得力的是,當該日即將閉館前,我可以在櫃台留守,讓僅有的兩名館員(我通常利用假日前往服務,而假日他們通常僅有兩名館員)分頭收拾報刊、「驅走」讀者、關閉門窗和電燈;如果是晚上,我還主動要求上樓去檢查廁所、門窗以及關閉電燈,感到特別的「有用」(因為圖書館員多半是女性)。

 

民國861018日下午,附屬分館的「○○讀書會」成立,這又是我想做和能做的事。在當時分館主任的大力宣導下,我被推為首任會長,擔當讀書會帶領的工作;沒想到一直連任了六屆,直到91102日為止,前後參加讀書會的會員達106人,聚會104次,共讀了104本好書,對圖書館致力推廣的「書香社區」運動,不無小補。

 

隨著圖書館業務的不斷擴展,我的服務工作也不斷的升級。我有電腦資訊利用、對周邊軟硬體的修理維護、也頗知一二的專長,就被派上了用場。

 

民國889月間,因逢臺灣百年一見的「921」大地震,分館所在的大樓嚴重受創,圖書館被迫關閉整修。民國892月間,分館重新在原址部分樓層開館,部分樓層仍舊關閉繼續整修,有的樓層趁便重新分隔改裝。期間,服務櫃台從原來的五樓,暫時搬到七樓繼續運作。

 

民國93年,全館改裝修繕完成,服務櫃台要從七樓搬回原來的五樓。41號星期四休館日一整天,我應當時的主任之邀,受任完成全部電腦及網路周邊設備的連接、設定和檢測的工作,並且將簡易的使用和維護方法,教給館員們實地操作、乘便練習。

 

一面當圖書志工,一面又是環保志工的好處是,我還能把環保生活帶進圖書館去;在圖書館裡,把有關」和「的環保理念、無聲無息的分享出去。

 

民國9912月,我發現館內許多兒童圖書毀損嚴重,於是商請內人、在我的圖書志工服務時間、跟我一起到館,與我開始聯手修補館內圖書;至民國101630日止,共修整了1673冊圖書,使許多瀕臨報廢的書籍,都重新獲得了再生。

 

這都是緣於我在圖書館的服務參與,才使我有機會,把當「環保志工」的心得,也拿到社教環境裡,來做一番小小應用的緣故。

 

其實,早在民國875月間,因前往借書的關係,無意間發現臺北市立圖書館景美分館,有著不同於總館的「好書交換」的作法,便興沖沖的回去向當時的分館主任提出建議,請他在我們分館也開辦類似的業務;當時我並且提出個人粗淺的構想。原主任因旋即調往總館,本想此議將因而擱下。不料新任主任7月才來,9月我便在七樓書庫前,發現了「好書交換」的書架。「我們版」的作法,比總館的規模小、但是彈性大,而且比「景美版」的有制度,也比我當初的建議更簡單、更方便;但是我們都要讓社區的好書多流通的原意,卻絲毫不受影響。

 

一年間,我們這個社區的人,經由這個管道獲得流通的書籍,少說也有幾千本;藉由我們分館的「好書交換」區,許多早就已經宣告死亡的舊書,因而都獲得一度以上的新生。我自己就趁這個機會,「出脫」了好幾百本的「陳年舊書」,也看了不少的好書(看畢多半又送回);民國101年搬家前,更是把家裡的整牆圖書全數捐出,這樣陸續捐書的數量,累計已達千數,影響所及,周遭鄰里親朋共襄盛舉者,也不乏其人,至今社區捐書量,平均每月均有數百之多,真正達到社區內「好書大家讀」的目標。

 

促成並協助館員,推動社區「好書交換」的推廣活動,一方面鼓勵來館讀者踴躍參與,個人也身體力行等事,與前述的修補圖書,使老舊書籍重獲新生,都是「環保生活」愛物惜福方面的實際體悟。

 

為了落實環保的節能減炭工作、徹底實施回收紙的再利用方面,我在圖書館的「通閱圖書收送單」印表機裡,設定了專用的紙張規格,把報廢的B4連續報表紙,切開重新再利用;回收的A4紙乾淨面,也可以切開、黏接成長條,供「通閱圖書收送單」列印使用。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在服務台的主要工作,就是切紙、黏貼、列印、收送通閱圖書等,估計每年都可為圖書館,節省上千張的白花花紙張!

 

在「心靈環保」方面,頂著我服務單位的光環,加上我本身的專長,輕易便能獲致家長的信賴,以此協助家長指導子女選書、讀書、準備考試等,常常使得父母與子女雙方都贏;而對於學齡前兒童,則以贈送小禮物的方式,吸引小朋友不怕書、進而愛看書、愛上圖書館,效果還不錯。

 

由於個人將環保生活,巧妙融入社教的服務,有了小小的成果,在第17屆金鑽獎的推薦表上,圖書館便將之分別寫在「服務績效30%」、「服務倫理25%」「特殊/創新貢獻(請描述具體事蹟)15%」各欄裡,讓我順利獲得了第17屆金鑽獎「教育類」優良志工的獎勵。

 

民國99424日,我受聘擔任臺北市立圖書館、志工基礎訓練「志工經驗分享」課程的講師;民國100324日,我還受聘擔任「臺北市立圖書館網頁資源介紹與應用」課程的講師。更早之前,還擔任過圖書館辦理的館外交流的領隊兼導護。在圖書館的志工任務上,我有許多角色的變換。

 

因為我還沒有在臺北市立圖書館,拿到我8000小時的志工金獎,因此搬家後,我仍舊每星期兩次、橫跨五個鄉鎮區,千里迢迢的跑回到我原本居住的社區圖書館服務。

 

如果我沒有搬離圖書館社區,以我從2010年以3100小時申請「銅牌獎」,到2012年以5002小時申請「銀牌獎」,兩年之間累積1902個小時的服務速度,不出三年半,也就是到2015年年底,我的服務時數,一定可以遠遠的超過8000個小時,達到足夠申請「金牌獎」的資格。

 

換句話說,到了2016年,我就可以向臺北市立圖書館提出申請,並且也能夠如願的得到「金牌獎」的榮譽。你知道嗎,能夠把個人光榮的「志願服務績優」金銀銅牌三獎,一併獻給我的最愛、也是我的第一分志工工作,我的內心,是多麼的驕傲與期盼啊。

 

可是我搬離原社區了,三分志工也辭去了兩分,要在三四年間累積3000小時,那是有點困難的,看我從「志願服務法」開始施行的民國901月,到民國996月,陸續從一分志工、兩分志工、三分志工的積累,才勉強達到3100個服務時數;現在只剩一分志工,起碼還得1520年的時間,服務時數才能跟先前的相比;到那時,我已經超過80歲了,還有餘力奉獻嗎?

 

還好,搬到新家以後,藉著內人小時候生活環境的因緣,找到了一個也能貢獻我專長的志工。20134月,我正式成為新北市政府○○局處志工隊的導覽志工,這是我的第四分志工工作;完成特殊訓練後,也沒有再領一分「志願服務記錄冊」,在這裡的導覽服務、訓練等資料,就併列在我第一本,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的「志願服務記錄冊」裡,分開紀錄。看來在「記錄冊」的國度裡,已經不再區別臺北和新北,志工業務是統一了。而現在,我的環保局紀錄冊裡,記載的志工資料分屬三個單位了。

 

有了第四分志工工作的協助,到201961日,我的累計服務時數是8059個小時,於是我興致沖沖的向臺北市立圖書館、提出「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申請,想:雖然遲了3年,當年的願望,還是逐漸在實現之中呢!7月提出的申請,經過8月、9月、……一直等到隔年的2月,終於等來失望的消息!圖書館的志工業務承辦人安慰我:既然時數已經達標,今年沒有申請到,明年再申請也一樣。可是我的證明文件,已經全部被沒收了?答:可以再申請呀!

 

可以再申請?也不盡然!

 

20203月,我準備在臺北市立圖書館二度提出我的8000小時表揚申請,第一步就是到同一棟大樓的樓上、文山區○○里辦公處,申請臺北市環境保護局的績效證明書。因為里長是我們志工隊的督導。

 

19948月,我剛搬到文山區○○里時,里長姓高,我要當環保義工,就是打電話跟他報的名;他讓我直接找跟我住在同一條街的鄰長報到;鄰長時任文山區第5隊、就是我里環保義工隊的隊長。1998年改選里長時,鄰長跳出來挑戰連任的高里長,失利後黯然搬離本里;那次高里長的助選大將,就是四年後取代他的陳○○里長。

 

我在高里長手下擔任環保義工,也幫他設計規畫過社區巡守隊的服務細節,因此他認得我。民國90120日,正式公布施行「志願服務法」後,我取得的第一本個人「服務記錄冊」,就是他幫我申辦的。

 

○○里長於民國911225日就任為第九屆里長,我就在他手下服務,一直到民國101630日,我搬離他的里為止。我在他任上所做的事就更多了,也多次參與他舉辦的活動,擔任他行政團隊的小幹部:他更認得我。

 

20169月,陳○○里長病逝於他的第四個任期中。當我20203月、前來申請臺北市環境保護局的績效證明書時,里長已經換人了,新任的里長她、當然不認識我!那時候,我不但已經離開志工隊、而且也搬離了社區,根本與她毫無瓜葛了。不幸的是,我服務過的志工隊,偏偏由她所任的職位者來督導,她根本就脫離不了關係。

 

曾經兩度幫我辦理過同樣案件的里幹事,也愛理不理的佇立在一旁。這個里幹事,一直跟著陳○○里長十幾年,現任里長時代,他續任著里幹事。以前在我申請績效證明時,他曾經一度無理的阻抗,遭陳里長當面訓斥。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從此他就對我有些不滿,之後對於我的其他申請案件,也常常都是愛理不理的;這一次也是一樣!但是在我的一再堅持下,里長只好蓋下章,讓里幹事把案件送出去。

 

明日里幹事來電,說環保局的承辦人來電,讓我回電要跟我當面說明: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環保局的承辦人跟我說,他問過他的長官,長官說不能發績效證明書給我。他說的是什麼文件不齊等等理由,我早已忘了;但是在當時,我是無法理解的。因為這些文件都是曾經申辦過、而且獲得認可的一模一樣的東西。其實這個結果,正是我在第一次提出申請失敗後、所最擔心害怕遇到的情況。

 

在陳○○里長的時代,與今天同樣的文件、由同樣的承辦人送出去、送給同樣的志工運用單位,卻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關鍵只在於:如今陳里長不在了!中庸」裡所說的「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的話,結結實實的在現今這個世界、活生生的我的眼前搬演了。

 

環保績效一二862.jpg

民國99年和民國101年順利申請且被內政部認定為有效的兩張績效證明書

 

而且同樣一式的民國101年那張,卻在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一日申請金牌獎時,被衛福部認定為無效。以現在的情況看起來,說不定是衛福部認定的無效是對、而內政部所認定的有效,反而是錯的呢!

 

2013年、臺北市立圖書館推薦我、參與臺北市第17屆『金鑽獎』優良志工角逐的推薦表上,「於本市各單位、服務年資、及時數(90120日起計算,不足欄位請自行增列)」欄裡,記載的是:

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   901月至1026月 3653

臺北市環保局環保志工    901月至1016月 983

臺北市工務局水利處河川志工 975月至1016月 675

於本市服務年資累計12年月,5311小時

於本市各單位服務年資及時數

(自90年1月20日起計算,不足欄位請自行增列)

服務單位

服務起訖時間

服務時數

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

901月至1026

3653

臺北市環保局環保志工

901月至1016

983

臺北市工務局水利處河川志工

975月至1016

675

於本市服務年資累計 12 6月, 5311 小時

 

得獎前,社會局的志工來訪視時,還跟我確認過;可是得獎名單上,服務時數仍然從我自己申報的5311小時,砍掉臺北市環保局環保志工的983小時,變成4328小時。

臺北市102年度第17屆金鑽獎優良志工得獎名單

編號

類別

推薦局處

服務單位

志工姓名

服務年資

服務時數

23

教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立圖書館

126

4,328

 

 

原來,網上盛傳臺北市的志工服務,由里長所認證登錄的時數,因為部分里長流於濫給濫發,已經不再被社會局所承認的消息是真的!而不幸的是,我當環保志工的所有服務和訓練,都是里長給我認證的;而現在那個認證我的里長已經死了,已經再也沒有人能出面,證明我的時數不是里長濫給」的你看,現在臺北市環保局,乾脆就不再把績效證明書發給你了!992個小時呢,那是每星期3小時,持續331周、相當於6年零兩個多月,連續不斷的辛苦奉獻,才能得致的成果啊!

 

少了環保志工隊的992個小時,到2019年的61日,我的服務時數只剩7067個小時,距離8000小時的金獎申請門檻,還缺少933個小時。那還得是能夠再申請得到、臺北市水利工程處、景美溪河川志工隊的675個小時才行。

 

基於路途遙遠、難以親自前往之故,20219月,我以書面郵遞的方式,向臺北市水利工程處,申請我從20085月入隊,到20126月離隊間的績效證明書。承辦人在收到我的申請案件時,來電問稱:他的檔案裡找不到我的服務資料、我也沒有使用他們局處所發的記錄冊;而且時間已經過去那麼久了,我還要申請它幹什麼;當他發現我的特殊訓練日期,跟服務日期的月份重疊時,更是斬釘截鐵的說,這是不可以的,訓練的時數,必須要從服務的時數裡扣除。我說,可以的,只要您按照規定辦理就行了,該怎樣就怎樣!畢竟,現在只要能要回幾小時就是幾小時了。

 

對已經去職者的質疑與問難,古今都是、中外皆然。

 

20115月中疫情再起,我已準備再請長假、或乾脆辭職離開圖書館時,於民國11053日,先幫內人向圖書館、申請她從民國9571日起,到民國1011231日間,來館服務的績效證明書(以備他日申請銀牌獎之用。民國105年,她在新北市申請銅牌獎時,似乎也遇到了臺北市環保志工,里長所認證的時數,不被採計的尷尬;最後幸運的,沒有在各層級的審核機關裡被「消失」)。沒想到承辦人劈頭就是一問:已經離職的志工,還可以申請嗎?原來她所說的可以再申請」,指的只是我、仍在線上服務的志工,並不包括曾經服務過、而已經去職的人。

 

郵寄申請文件給水利處後不數日,臺北市水利工程處的績效證明書就寄到了,跟我先前申請的服務時數一致,只是版本樣式改了。

 

(675小時)862.jpg

民國101舊版的臺北市水利工程處績效證明書

 

1100906河川Y績效證明書862.jpg

民國110新版的臺北市水利工程處績效證明書

 

現在,水利處的675個小時保住了;為了要補回那被砍掉了的992個小時的缺口,從2012630日搬家以後,我就開始在住家附近,尋找其他當志工的服務機會。

 

20134月,我在新北市政府○○局處志工隊,找到我的第四分志工工作後,2018年,我又找到了另一個能發揮我所長的第五分志工工作。

 

那年,我正好滿65歲,達到法定的「老人」標準,內人就介紹我到住家附近的公共托老中心報名當志工;因為那裡是銀髮族、就是像我這種人的日常活動之地;而且提供給老人擔任志工的工作機會,也是他們的「營業」項目之一。

 

201881日起,我開始在公共托老中心服務;直到2021430日為止,服務年資才兩年9個月。期間受新冠疫情影響,中心多次停止志工服勤,實際到班日數僅155(次);服務總時數為324.833小時。2022810日我申請績效證明書」時,上面記載我的服務起訖日期為:民國108328日到民國111630日;受認證的志工服務時數,只有177個小時。

 

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是:志工的服務時數,必須在志工受過運用單位的特殊訓練之後,才能得到認可。而這個強烈規定,在當時可謂是雷厲風行、風行草偃的,每個志工運用單位,都受到嚴密的監管,沒有絲毫的漏洞可鑽。

 

所以,要等到2019328日,我在台北E大、通過衛生福利部所提供(高齡志工版)「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之後,才能正式成為該中心的志工,服務時數才能得到認證;該中心當時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我也就跟著成了「伊甸」的志工了。

 

跟擔任新北市的志工一樣,我也沒有再領一分「志願服務記錄冊」。在托老中心的所有服務和訓練,都一併列在我第一本,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的「志願服務記錄冊」裡,分開紀錄。

 

最後,我記錄在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發的「志願服務記錄冊」裡的志工服務單位,總共有四個,到民國1111231日的登錄情況如下:

 

第一、臺北市環保局環保志工。

服務期間:民國86101日,至民國101630日。

服務運用單位:文山區○○里。

總服務時數:1708.5;有效時數:992

登錄人:里長陳○○

上級單位認證時數:

 

第二、臺北市工務局水利處河川志工。

服務期間:民國9751日,至民國101630日。

服務運用單位:臺北市水利處。

服務時數:675

登錄人:臺北市水利處。

上級單位認證時數:675

 

第三、新北市政府○○局處志工。

服務期間:民國10241日,至民國1111231日。

服務運用單位:新北市○○局。

服務時數:1402

登錄人:新北市○○局。

上級單位認證時數:1402

 

第四、新北市○○托老志工。

服務期間:民國10781日,至民國111630日。

服務運用單位:伊甸基金會。

服務時數:320.38

登錄人:伊甸基金會。

上級單位認證時數:177

 

發給手冊單位的服務時數居然會不算數,倒是寄託在它冊子裡的其他三個單位都得到了認證,這應該也可以算是一個奇蹟了吧!

 

在這本冊子裡,不僅沒有臺北、新北的區別,連民間事業單位的志工業務,也全部都統一在一塊了。

 

「志願服務法」開始實施初期,大量的原本「義工」要轉換成「志工」,需要一段長時間的分批訓練。志工訓練分基礎訓練和特殊訓練兩種:基礎訓練所有的志工都適用,只要在一個單位受過這個訓練,到下一個單位就不必再受訓;特殊訓練則是每個運用單位自行開設,彼此並不相通。訓練初期,志工的服務工作並沒有間斷。所以,只要是完成了運用單位特殊訓練的人,服務時數都是從開始計算的第一天、也就是民國90年的120日起計。

 

我的志工基礎訓練,是民國91767兩日,在臺北市立圖書館受的訓,訓練時數12小時;之後9時的特殊訓練,也是在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於民國9172021兩日完成的。完成之後,服務時數就從民國90年的120日起計。

 

我的環保志工特殊訓練,是民國92925日,在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受的訓,訓練時數為6小時。完成之後,服務時數也是從民國90年的120日起計。最後卻因為都是由里長所認證,因此慘遭消滅殆盡!

 

我的河川志工特殊訓練,是民國9753日,在臺北市道南河濱公園,由臺北市水利工程處處長、親自帶隊主持,訓練時數為6小時。完成之後,當天接著巡溪服務,服務時數便是從當天起算,並沒有如同前兩處志工時數的回溯問題。

 

我在新北市的○○志工特殊訓練,是民國102389兩日,在新北市政府○○局處的展覽園區受的訓,訓練時數為12小時。1023月訓練完成後,於1024月開始排班值勤,服務時數便從當月起計,也沒有志工時數回溯的問題。

 

2021831日,敵不過路途遙遠、健康不佳和疫情肆虐的三面夾擊,我忍痛割捨了我的最愛,跟臺北市立圖書館的志工隊道別。這是我第三個辭掉的志工工作。

 

我在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從民國86625日,到民國110831日,總共服務了24年兩個月零6天;扣除民國889月因為地震閉館4個月,及民國1094月和民國11067兩個月,因為疫情總共請假3個月以外,實際到館服務的時間超過23年半,與我正式上班工作的30年半年資,只差7年,不折不扣、相當於是我人生的第二分不支薪的工作!服務時數則多達5786.5個小時。

 

如果依照「志願服務法」實施初期的老規矩,只要完成了該運用單位的特殊訓練,在該運用單位的服務時數,就從志工開始在那個單位的服務日起算,這樣的話,到2021831日,我的服務總時數就是:

圖書志工5786.5小時+河川志工675小時+導覽志工1348小時+公托志工324.8小時=8134.3小時

遠遠的超出了申請「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8000小時的門檻,就可以在當年的630日,至遲到明年民國]111年的630日就可以提出申請。

 

可是不行!公托志工的324.8小時,是我連同特殊訓練尚未完成前的服務時數一起計算的。按照不知道起源於何時的新規矩,受認證的服務時數,是要完成特殊訓練以後才算的;甚至連服務年資,也要從完成特殊訓練以後才計!所以,到2021年的831日,我的服務總時數其實只有:

圖書志工5786.5小時+河川志工675小時+導覽志工1348小時+公托志工177小時=7986.5小時

距離「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8000小時的申請門檻,還差14個小時、就是只差14個小時而已。

 

那時,我仍在服務中的志工運用單位,還剩下導覽和公托兩項,而且都因為疫情的關係,正在處於停工之中。公托志工先從20204月停到6月;又從2021年的5月停到目前。導覽志工則從20206月,一口氣停到2021年的7月。現在我只差14個小時,如果值勤導覽志工,每周3小時、只需5個禮拜就可填滿;如果值勤公托志工,每周兩小時,也只要七星期便能補齊;兩者之中,只要有一項志工開放服務,至多只需要再兩個月的值班機會,我的8000小時就可以完成。

 

2021年的10月以後,疫情漸趨緩和,有些單位都陸續開放志工服務了,我也殷切期盼我的志工運用單位,能夠及時開放服務,好讓我有機會,能在2021年的1231日以前,補足14個小時的缺額,以便在2022年的630日,提出「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申請。

 

不過,事與願違。我的兩個志工運用單位,都沒有在2021年的年底以前,開放給志工執勤服務的機會。一直到2022年的8月,新北市政府○○局處志工隊的服務,才重啟運作,我也一直到該年年底,總服務時數,才超過8000小時「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申請門檻。

 

2022年的6月,我向新北市政府○○局處,提出「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申請。提出的各單位服務年資及時數分別是:

臺北市立圖書館○○分館 86625日至110831日  5786.5

臺北市工務局水利處   9751日至101630日  675

新北市政府○○局處   10241日至1111231日 1402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108328日至111630日 177

服務年資累計 25 7月, 8040.5 小時

 

如果從民國90120,「志願服務法」正式公布施行日起算,我的「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服務年資、累計為22年;其中前3000小時歷時9年半,中間2000小時只花了兩年,最漫長的後3000小時,則耗費了10年半的時間,較前3000小時還多花了一年整,主要是受到疫情的拖累。

 

2022年的67日,我備齊文件,交給我的志工運用單位、志工業務承辦人;2022年的824日,承辦人突然通知我,說:「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應為直式,需要我親簽補正,讓我下星期三到班執勤時前去簽名。

 

志工業務承辦人是位有禮貌的小姐,我們相熟。20159月我加入志工隊行政組,協助辦理志工業務時,曾經幫她設計製作過幾項方便有效的規範。例如志工簽到的格式和方式,至今仍沿用不輟。我跟她提出「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的申請時,事先上網查了一下,知道申請流程跟表單的大概;她也跟我一樣,橫式表格就是她從網上抓下來的,我想:應該是沒什麼差,就填了交上去,沒想到被打了回票。

 

2022年的830日我前往值班,才踏進志工室,志工業務承辦人便拿著表格過來,還不住的表示歉意。我想,這業務本該在7月之前就該完成的,如今已到了8月末梢,一切程序仍褚在原點,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申請結果呀!一度還想請她把資料抽回來,明年度再從容的提交上去,以免中華民國一八年、我申請失敗的憾事重演。心想:我都多等了三年啦,還在乎多等這一年嗎?但是我終於沒再吱聲,默默的簽過名,讓她把我的表格收回去發文。

 

如今,金獎的公文已下,一切大勢底定,再也沒有任何的意外可以發生了。

 

也許是上天註定:我的金獎與我的最愛無緣;也或許是,今日新北的行政效力,較勝於當年的臺北市!

 

不過,我的金獎旅程還沒有完結。

 

金獎公文的發文日期為民國1121031日,距離我的志工運用單位、呈遞我的申請文件時間,不過兩個月之譜。我的志工運用單位公文,還得經過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轉呈,到達衛福部之後,經過審查、核定,然後招標找尋辦理頒獎的行銷公司,兩個月搞定,效率不可謂不速。

 

函中稱:欲出席受獎者,採線上報名,請於1121113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報名連結:https://reurl.cc/0ZQRql;還特別註明,當日午餐請自理,會場內禁止飲食。

 

金牌獎報名表862.jpg

金牌獎報名表網頁標題

 

今天其實還沒有超過報名的期限,但是我並不想要報名參加。

 

我的住地在新北市的最南端,到頒獎會場國父紀念館,車程大約一個小時,等車時間不算。如出席受獎,需於當日中午12時前完成報到程序(必須提前吃飯,但是捷運不能吃、會場不能吃,不知道要在何時、何地吃),接著進行彩排及典禮,下午五點領取餐盒走人,估計來回要花七、八個鐘頭才能擺平。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兒,經不起這一番折騰。

 

因此,我的金獎,必須要等到我的志工運用單位、於民國1121215日、舉行「112年度志願服務會報暨歲末表揚活動」時,才能正式與我相見擁抱,真正結束它這一段、驚險、漫長而曲折的旅程。

 

by 甲多先生 @ 2023.11.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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