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祖家――兼敘二代三手一丁尺
我號稱是大潭村的人,從民國四十二年八月七日出生,長住了15年之後,又來來回回的進出了好幾年,到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四日、搬住到中和正式離開為止,時間留存了有二十二年又二十八天之久。可是我對它的樣貌,卻是陌生得難以想像。
民國106年3月8日,照例在回鄉掃墓之後,順道拜訪村廟的元帥爺,時族親阿城兄在焉。阿城兄全名林進成,民國九十一年,曾任精忠廟重建委員會的副主委;問知我是大潭本地人,就送給我一本《精忠廟―慶祝重建入火安座大典―紀念特刊》的書。書中有一篇,由大潭在地的文史工作者、張耀元老師所作的〈大潭村簡介〉,讓我對大潭村的今昔樣貌,重新勾起模糊的回憶。
張老師的專文,從大潭的自然、人文環境,行政沿革、拓墾歷程等一路分述,最後著重在小地名的介紹,共分31個單元,把整個大潭村串連起來,完成一幅完美的風貌景觀,一閉起眼來,它彷彿就會浮現在我的眼前;他的介紹跟我記憶裡的大潭,有的我可以加以重疊拼湊起來,有的卻是我完全陌生的體驗。以下是他的31個小地名的會總。
小地名介紹:
1大潭、2潭頭、3精忠廟公有養魚池,別稱大潭底;4潭仔墘、5潭埔、6潭仔尾、7中厝底、8宅仔內、9後厝、10𦻓巷仔、11𦻓口、12𦻓堀子、13大路下(ㄝ)、14後底湖、15湖底、16湖尾仔、17海豐、18海豐洋、19鵝頸、20溝底、21樸仔樹腳、22雙岔路、23車寮仔、24會社地仔(會社仔地)、25草潭底、26姑婆塚、27土地公廟,別稱福德祠;28精忠廟,別稱岳飛廟;29三王公廟、30松王廟,別稱松王千歲;31安鶴宮、32自來水廠、33農會分部辦事處,別稱大潭農會。
其中:
一、1大潭、2潭頭、4潭仔墘、5潭埔、6潭仔尾、7中厝底、8宅仔內、9後厝、10𦻓巷仔、11𦻓口、13大路下(ㄝ)、14後底湖、17海豐等十三處為聚落地名。
二、3精忠廟公有養魚池,別稱大潭底;12𦻓堀子、15湖底、16湖尾仔、19鵝頸、20溝底、32自來水廠等七處為湖泊、蓄水設施或水域地名。
三、18海豐洋、21樸仔樹腳、24會社地仔、25草潭底等四處為農產畜牧業地名。
四、22雙岔路、23車寮仔兩處為交通設施名稱。
五、26姑婆塚為喪葬設施名稱。
六、27土地公廟,別稱福德祠;28精忠廟,別稱岳飛廟;29三王公廟、30松王廟,別稱松王千歲;31安鶴宮等五處為宗教建築名稱。
七、33農會分部辦事處,別稱大潭農會,為金融產業。
十三個聚落地名裡,我最熟悉的是第1的大潭,和第7的中厝底。
在嘉義說我是大潭人的大潭,指的是新港鄉的大潭村,前一個大潭是後面大潭村的省稱。在新港說我是大潭人的大潭,指的應該不是大潭村的整體了,而是專指大潭村的市中心而言,因為大潭村與新港市中心的宮前村,根本就相連在一起。今日大潭村的市中心,大約是從廟口,直走嘉75號鄉道、到13的大路下(ㄝ),再左轉嘉76號鄉道,直到全家便利商店、沿路的兩側。猶如在嘉義說我是新港人的新港,指的是新港鄉的市中心,就是宮前村的媽祖廟口,直往前到舊鄉公所的那一段中山路一帶,而不是指新港鄉的整體一樣。在14的後底湖說我要到大潭去也是可以的,這個大潭也是特指大潭村的市中心、1的大潭,而不是涵括14後底湖在內的整個大潭村說的。
7的中厝底是我老家所在的位置。整個中厝底是以習稱大廳的林家祠堂(一般祠堂人稱公廳)為中心,正身面寬五開間,坐東北向西南,為典型二進合院的建築。前有廣場,習稱大埕。兩側有內外兩護龍,堂前廣場兩側護龍,因後代子孫不斷繁衍拓展,至今面寬已達二十餘開間矣。
西元2017年,為了寫我的祖母,我從Google的網路地圖,下載了大潭精忠廟附近的衛星影像。現在,我們仍然拿那一張老影像來看,一面再做進一步的說明。
我的祖家衛星影像
在我寫的有關我祖母的那篇文章裡,原文這樣說:
『先來看看我祖家的現在位置(也就是它原本的位置):打開GOOGLE地圖,鍵入「大潭村精忠廟」搜尋,將地圖放大後轉成衛星影像,「精忠廟」的紅色圖示,以座北朝南的方式標示(實際座向為偏東北朝西南)。緊鄰在廟後,大約座東朝西的暗紅色ㄇ字形建築(實際座向為坐東南朝西北),是目前很夯的大潭村景點「林通喜古厝」;網路上稱:「古厝建於昭和元年(1926),三合院格局,正身面寬達七開間,護龍較一般民宅長,內外護龍面寬達六開間,內埕寬敞遼闊。是目前新港地區保存最完整、且最具規模的古宅。」』
「林通喜古厝」就在我家的正對面,準確的說,是在我家側面的正對面。「林通喜古厝」的正中央,正好面對我祖家第二進大廳的屋脊,正面的七開間寬度,正好與我家側面的總長一致。從我家一出門,跨幾步路、過嘉75號鄉道,就是他們古厝院外正中高嵌「西河衍派」泥框石匾的大門,可以說是很親的近鄰。裡面的大院子,也是我小時候常去玩耍的地方。
那時候林通喜還沒當選縣議員,古厝裡沒有後來那麼熱鬧和嚴肅。他們的大廳和家裡我都曾經進去過,因為吳冠增的關係。冠增是林通喜女兒的兒子,年齡與我相仿,不知道為什麼經常住在大潭,所以我們常常碰面。他也跟我一樣喜歡舞文弄墨,所以跟我有通書之誼;當然大多數是通他的書。因為他是當時大潭富甲一方的金孫,而我則是沒落大戶的窮三代;我所擁有的書,實在是非常的有限。
「林通喜古厝」右側內護龍住的一家,是我家的親戚,女主人姓楊,我媽叫她「口姑」,就是名字叫「口」的姑姑(這「口」字是我的臺語直譯,不知道是否正確。我媽的叫法,是跟隨子女稱呼的傳統叫法、自古流傳的典型身教),是我爸的阿姨家表妹。我爸的母親、就是我的祖母,跟「口姑」的母親,是親姊妹的關係。男主人我應該叫他姑丈,可是我媽都直接叫他「土龍」的名字,不知道是他的正名還是偏名(綽號)。
「口姑」育有兩男三女,女大男小,男名茂燦、茂增;最小的女兒名玉嬌,小學一年級跟我同班,前不久,也是同班的明淑堂姊說,她已改名叫做林庭育。大女兒很早就結婚,女婿名叫陳再成,有一段時間也同住在大潭。570311母親曾經向他借過2000元。陳是專賣人參的行商,大約是661227回家時,曾花了5000元跟他買人參做的補品。當時,他主動跟我分享了他買股票賺錢的秘辛,可惜我那時對投資理財的事還很陌生,竟不能置一詞。「口姑」的二女兒乖巧玲瓏,傍晚時分,常抱著他的小弟,到我家門口來遛風。
不多年後,驚聞茂燦表弟已經因病過世了,尚未娶妻生子呢。他的弟弟、茂增表弟結婚後,弟妹就在古厝內的自家裡,開設一家美髮工作室;但是因為工作場所被圍牆阻隔著,美髮店不能招徠更多的生意。民國85年前後,二哥把老家全部無償借給他們用,她就把美髮室搬到我家路旁的店面、昔日她夫婿幼時常被姊姊抱來遛風的地方,是當年他們想都想不到的事。二哥說,我媽生前有表示過要把店面借給他們做生意的意思,只要他們幫忙負擔基本的水電費就可以了。
最近一次見到弟妹的時間,是民國107年3月29日,我預定最後一次開車回家掃墓日,回老家探視時,弟妹也正好回來看看。她並不認識我,但是我家的情況她是知道的,經過簡單的攀談,她就知道我是誰了。她因為要幫小孩照顧孫子,經常得往兒子的家跑,近年來美髮店的生意已經不常做了,大潭也是她偶而才會回來看一次的。
美娥想到我的老家裡面看看,徵得弟妹的同意後,我們三人一起從店門口走入屋裡。店面的美髮工作室裡,弟妹的生財器具還是整齊的擺放著,生意是隨時可以開始的;進到後廳,瓦斯爐、冰箱、熱水器都還在,生活過的痕跡歷歷在目;廳側房間門口有門簾遮掩,祖母人生的最後一刻躺在那裡,民國53年大哥結婚以後,曾經是我跟母親的睡房,應該也是他們的臥室,我們就不進去看了。出來時,美娥在竹門邊擺了一個ㄚ的POSE讓我拍照。跨過竹門檻,正面與店面相鄰的、是我曾自己睡過的小房間,門和隔間牆都已經沒了,我睡過的單人木床卻還擺在窗邊的原位;右拐進入廚房,先看到已經見天的磚砌浴室,然後是坍塌屋頂的碎泥滿地。磚砌的大竈和儲水槽已經拆除移走,立磚透空的窗裡面,木板做的拉門還閂著,後面白鐵片做的拉門,也還緊緊的關閉著。
「口姑」家的後面、「林通喜古厝」右側外護龍住的,是我的小學同學林晉吉一家。晉吉阿爸我媽叫「聰錫叔」,生了四個男孩,沒有女兒。大的叫什麼名字我不清楚,在新港奉天宮的後面街上,從事白鐵片成品的製作加工,我媽稱之為「粘錫的」。小學的最後階段,我回到新港國校位在福德村的本校上課,早上上學不用帶便當,午飯是家人託「聰錫叔」帶到「粘錫的」店裡,我再從學校走路過去吃的;吃完飯空飯盒仍託他們帶回。第二的名叫林俊雄;第三的綽號叫大頭成,不知道是不是就叫做林俊成,常常隨手一疊白紙、一隻筆的勤寫鋼筆字,練就了一手的好字;我的同學最小叫林晉吉,可是我媽都叫他「俊吉仔」,恐怕又是報戶口時、被戶政工作人員錯誤翻譯的結果。
晉吉初中畢業後考高中,走上跟我不一樣的路。620202壬子除夕,年夜飯後,與他在屋外立談很久,他已是中國文化學院日語系的大學生了。620629我師專畢業在家等待分發,晚上與晉吉在路上聊了兩個多小時,他明日上成功嶺,算來是遲了我一年。明日與家人一起下田,是我從小就痛恨的事。前晚晉吉問我師專五年的得失感受時,代我說:免此是得!晉吉大學畢業後,在一家旅行社擔任日本團的領隊。740831電告他說,我媽媽不去日本了。我原想出錢讓我媽跟義弟的團出去玩,手續都辦得差不多了,但我媽已經高齡七十八,從來沒坐過飛機,也沒有出過國,沒有家人陪,我們自己不放心,對義弟的工作也不太好,最後只好作罷。這是與義弟晉吉最近一次的連繫。
晉吉阿母長得很高壯,是典型的農家婦女。590831我快要升上師專三年級的暑假尾聲,還住在家裡,六叔就要我到新港鄉農會,向他們農會的四健會員,報告栽培竹筍的方法,是個類似演講的比賽。晉吉家有一大片麻竹園,就位在2潭頭的附近一帶,他們家因此是村裡有名的種竹大戶;園裡的大小事,多半是晉吉的阿母在經管。我找到了她細問,還真的弄清了種植竹仔的脈絡,上得臺來,大肆的宣講一番,結果居然奪得第一。六叔說,只要錦旗歸他、讓他掛到他農事小組的辦公室牆上就好,其他的十條毛巾、和一隻鋼筆的獎品就歸我。
晉吉的家我常去,整條護龍一排長長的屋子五六間,只有一個大門,位在第二間正中,進門就是客廳,往右一間是廚房,往左幾間都是房間。其他各間的門都在天井側的屋內,每個房間的進出,都必須經過客廳,一眼望去,每間房間的門,在客廳都可以看到。從天井往外走,會經過每個房間的窗前,窗後就是書桌;一直走到底是一堵牆擋著,牆外原來有一座防空洞,所以無法開門走出去,必須回頭向南拐才出得了門。門的洗石子牆面還很完整,但是沒有門板,所以是不能關的。國校一二年級時,不知道是哪一年,29號的鄭木興同學提議,讓我與31號的林晉吉,跟他結拜成異姓的兄弟(我跟晉吉本就同姓,只有他是異姓)。有一天晚上,先在晉吉家的彌勒佛前,插香三結義,然後走出天井,就在這道門邊,跪對月亮,雙手合十祭告天地,取出生辰,排列行位、完成儀式。門外面便是嘉75號鄉道,再走幾步路,就到我家的店面門口。鄭木興同學,我的義兄,最近的一次見面,是640713,不是在村子裡,而是在外島金門的服役期間;我一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他到底是住在村子裡的哪個區域。
天井往內走,也有一道小門通往院外,可以進到大潭阮姓家族的庭院。阮家庭院也是一座三合院,跟精忠廟的坐向一致,規模略小,位置就在「林通喜古厝」的正後方,我有兩個同學就住在那個院子裡,16號的阮顯堂和19號的阮昭信,兩人應該是堂兄弟的關係。他們家的院子雖然小,但是長得很精緻,牆面全部是彩色的洗石子,磁磚上面也都有彩色的圖案,非常漂亮。連院外牆邊的農具草料庫,都感覺布置得很溫暖結實。我們常聚在裡面,徒手演布袋戲自娛。我跟19號的阮昭信,一直到初三下都還往返密切,曾一起瘋著徵求筆友的事;等我離家遠去讀師專以後,我們就中斷了音訊。
我班還有一個姓阮的女生,應該也是跟他們有關,但是沒有跟他們一起住在那個院子,而是單獨住在廟口左邊的另一棟房子。那房門上掛著「阮梓」的木牌,是阮榮鈴的阿公。阮榮鈴就是坐在我們「一癸師生合影」、第一排正中央的那個小女生,是少數我仍能一眼就認出來的同學。
住在「林通喜古厝」後方的另一戶阮家人,有一天出了一則驚動全村的大新聞。那一個阮家的奶奶生病了,她住的地方卻在阮家院子外的另一角,與前院不相通連,平常出入就走「林通喜古厝」右側外護龍的小門。那一天奶奶忽然不能行走,急需送醫院治療。那時鄉下沒有輪椅、推床或擔架什麼的,只能用人擡;可那通道委實太窄了,容不得三人同行;這時,奶奶的16歲大孫子,二話不說,曲身就抱起奶奶,穿門走巷的往外奔,抱了將近100公尺,才把奶奶送上等在嘉75號鄉道上的計程車。這件事一直在村子裡流傳了好長一陣子,村人都讚這孫子的孝行可嘉。
緊靠著精忠廟後面的「林通喜古厝」左側內外護龍,只住了林能宗一家,他們的內護龍雖然也有門通古厝的內院,但是他們通常不從那邊的大門進出,而是走外護龍的天井。由於他們家戒備森嚴,我從來沒能進去看過,連探頭的機會都沒有,所以不知道護龍的東側有沒有小門。而西側的出入通道,也跟古厝右側外護龍的門一樣,因為外面的嘉75號鄉道太窄,被牆堵著,要回頭向南拐,才能造出另一個出入口來,也因此外護龍的長度,要比內護龍短很多。被牆堵著的那一段天井尾端,他們在牆內種了一株會長果子的樹,有些枝葉會伸出牆外,結果的時節,在牆外也可以採得到。到底是什麼樹,我們不知道,結的果實紅紅小小的,比彈珠還小,但是很甜,是我們小孩子的最愛。我也曾去偷摘過,但是要注意、得趁著他們沒看到的時候去,如果被他們的人發現了,他們也是會一邊嘴裡罵詈著:「猴死囡仔咧」,一邊揮舞著鋤頭掃把、作勢要趕人的。
左側外護龍的這個門,大小型制跟右側的那一個一樣,也是向南開,但是他們家的有門板,平常都是關著的。門口與廟左側外牆間,有一處三角形的空地,挨著他們家的圍牆邊蓋有兩間小廟,靠近他家門口的那一間比較小,只擺了一個香爐,裡面什麼也沒有,我媽說那是土地公廟;靠近廟那一邊的比較大,裡面牆上畫有幾個穿著歌仔戲服裝的男人,聽說是岳飛的部將。旁邊斜靠在廟牆的有幾根方形的水泥大柱,像是用來穩固廟體用的扶手,又寬又高;其中一根的裡面,藏有廟裡用來燒金紙的磚洞,位置隱密,是我小時候常常躲身的地方。兩間小廟的屋頂都沒有我高,裡面不是讓人進去的;屋頂長滿了仙人掌,小時候天天用臺語叫它。後來讀書去了,天天說國語,忽然有一天再見到它的時候,竟然忘了它的稱呼。媽媽晚年時我曾問過她,她說她不知道,可那明明是我小時候、她教我認東西的話;後來我問大哥,大哥也說他不知道,大哥大我18歲。同學毛金津在丹鳳高中指導學生講臺語,拿過臺語演講比賽的冠軍無數次,他跟我說了半天,我卻聽不出個所以然來。網路上「iTaigi愛台語」網站,收錄了12種不同的講法,很可惜,好像都沒有我小時候熟知的那一種(我是忘記了我小時候的講法,但是如果聽到對的那一種就會想起來的)。
林能宗家門外路的對面,還有兩間緊挨著我六叔家後院的矮牆大房子,近的一間放置牛車、糧草、農具、雜物,遠的一間堆放垃圾。那兩間房正面對著精忠廟的右側,位處廟口的精華地段,今日稱的黃金店面區,但是他們卻毫不在意的隨意棄置;因為他們是大潭村的「好額人」,今天稱的:有錢人。
鄉下的有錢人,顯示在外的是:居處豪華、田園廣闊,耕牛眾多,外有長工、內有下女(僕婦)。我曾經好幾次看到他們的下女,進出大門來倒垃圾,打扮和長相,跟他們家的人完全不同。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二叔公家也有一個下女,不管是誰,都得直呼她的名字,連我這種小小孩也是。我常常見到她,但是不知道她年紀到底有多大。後來她就出嫁了,聽說是我二叔公認她為養女,準備了豐厚的嫁妝,把她當女兒一般的嫁出去的;當她生了小孩以後,我還曾看見她帶著小孩回「娘」家來。
二叔公先後娶了三位二嬸婆,第一個嬸婆沒有生育,後面兩個總共生了3男14女、17個小孩,最大的於大正6(1917)年出生,最小的生於民國45(1956)年,大小相差近40年,最後留存下1男14女來,其中有兩個女的比我還小,可是輩分大我一輩,我都得管她們叫姑姑(堂姑)的。
我的祖家也有長工,並且長工的戶口,就登記在我祖家的戶口名簿裡。民國73年3月16日我申請的全部戶籍謄本,根據的是「日據時代戶口調查簿」;民國99年9月8日,為了辦理祖墳的遷葬事宜,委託堂弟所申請的部分戶籍謄本,根據的是「接管戶口調查簿」,兩者一模一樣,最後都記載著那位長工的資料:
雇人:
姓名:何大群,明治22(1889)年10月10日生,住在嘉義廳打貓南堡竹仔腳庄五十八番地。大正3(1914)年8月14日第1次寄留、大正4(1915年9月9日第2次寄留。戶主(臺灣光復之後稱戶長):林元昌。這個長工初到我祖家上工的年齡為25歲,當時我的曾祖父57歲,大兒子33歲、二兒子27歲、三兒子還沒有生出,已經出生的兩個孫子,分別才9歲和7歲,勞動力似乎是不太夠。
林元昌是我曾祖父的戶籍名,族譜裡名「元軒」,生於咸豐7(1857)年2月2日,卒於大正7(1918)年1月24日,享壽六十有二。「元」是我宗子孫輩分命名的排序,又稱「字倫」。大潭林姓「元」字輩子孫,是渡台祖世讚還公派下第7世,南靖祖茂戒公派下第13世,閩林始祖祿公派下第56世。
我的曾祖父,帶著兩個兒子(第三個兒子在他死後兩個多月才出生),繼承了這「原始」二進合院,大約東北角的四分之一,含第一進大廳右側堂屋,第二進正身整排房屋的一半,第一進和第二進之間的東側內外兩護龍。這一部分,也正是這個「典型二進合院形式」現狀中,較為完整的地方。前面「原始」加上引號標誌,表示無法確定是第一個版本的原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個版本的二進合院,年紀絕對超過百歲以上。
曾祖父可以擁有這個典型二進合院完整的四分之一,可以推測:他或者他的父親,生前距離這幢建築的完成年代不會太遠(事實上還是有點遠),而且共分的人正好為四。
查看一下族譜,發現這樣的機會,在我的家譜記載裡,共有兩次:第一次是51世國玉公生子接、吉、添、丁四人,第二次是53世文佃公生子顯、協、捷、屘四人。
比較可能的是第一次,因為第二次是我宗第四房下的分派,不可能把第3世第四房我宗分得的產業,跳過第4世另外的兩房堂兄弟,和第5世我宗之外第1、2、3房堂兄弟,全部拿來分給我宗第4房的;這二進合院的四分之一,如何能一直完整的都在我宗先祖手中傳承?難不成、第4世本宗以外的兩兄弟、和第5世本宗以外的三兄弟,也跟第6世本宗以外的另一支一樣,因為無子而自然消失了嗎?總之,不管如何,大潭林姓渡台祖世讚還公派下第7世,我的曾祖父,取得了這「原始」二進合院,大約東北角的四分之一。
這個可能,在我回鄉遷葬祖墳時,得到了證實。
民國100年5月6日上午,第二次回大潭遷葬曾祖母陳腰墳後,銜昭元八叔命,為襄助永宏族侄辦理遷葬大潭林姓開基祖墓的事,連絡林永宏族侄,開始請他帶我尋找開基祖墓的工作。
他所說的開基祖墓,就在我與堂弟尋找陳腰祖媽墳的那一帶,墓主為深固公,但在我們的族譜裡找不到這個名字。原來深固公是大房的後代,怎麼可能出現在我們四房的族譜裡呢。
他帶我到村中,找他相熟的同宗長輩詢問,都因為別人家沒有像我們家有的族譜,得不到什麼有用的線索。
中午,我放棄訪人行程,想自行回公廳祠堂查找。
公廳改建於中華民國76年12月17日,樣式已改,跟我民國66年來寫我父親名諱入祠的狀貌迥異:原先進門正中是神位,祖先牌位在左側下方(以神的方向看是右側下方),有幾片大木板,每片各有直列,往生者的名字,自左而右、自上而下逐一添加,一抽就可以拿出來看;現在神位改放樓上,樓下整面牆都是祖先牌位,原先的大牌放在最高中間的玻璃櫃裡,被許多小牌擋住,分成四階,從低至高依序是大房、二房、三房、四房祖先。我宗屬四房,擺在最高,看來翻看不易,只好作罷。
正在無可如何之際,沒想到世居在公廳旁的阿英族嫂來聊,漸漸的理出了所謂大潭中厝底林姓四大房的頭緒。
她說:大潭中厝底林的「典型二進合院形式」古厝,分成四份由四房分居。大房名○接,居公廳前左護龍及左內堂屋,二房名○吉,居公廳前右護龍及右內堂屋,三房名○添,居公廳後右護龍及右外堂屋,四房名○丁,居公廳後左護龍及左外堂屋。他們屬大房,而我們是四房,所以居處都在公廳左側護龍,前後相鄰。而左側堂屋,改建後只保留內屋,因此我宗所有的外屋便消失不見了。在這裡,她雖然把林氏來臺三世祖的輩分排行「宗」字給省略掉了,但是正好印證了我前面的猜想。
我想:她之所以能把七代以前祖先的名諱,這麼清楚的順序記述出來,如果不是因為她認得字、曾經親眼目睹過相關的資料,就是因為她長年居住在公廳之旁,不時的聽過長輩提及的緣故。我是整理過我宗族譜的人,那些名字我不但多次看過、還親手抄寫整理過,但在說話當下,沒有族譜在手邊翻找查照,一時之間竟也不敢確認她所說的是否為正確。
西元1911明治44年12月25日,我的二叔公另分成戶,曾祖父把第二進正身一半的西半側、一廳兩室,分給他的二兒子,我的二叔公(昭元八叔的爸爸),時二叔公年31,家裡有一妻一妾一女、共四口人。1918年(民國7年)曾祖父去世,祖父取代他的父親成為戶主(臺灣光復之後稱戶長),其餘的部分都歸他繼承。1937年(民國26年)昭和12年4月5日分家,祖父的繼母和異母弟,搬進他生前為他們安排的第一進大廳的右側堂屋、一廳一房,時三叔公年19,正準備結婚,婚後家裡就有一母一妻、共三口人。廳門向南、即向大埕的方向開;房門向東、即向東內護龍的方向開。房門正對東內護龍的第三間廂房、我六叔分得的一廳大門,兩門間的天井上有屋頂相連,稱為「涼亭」,是我們在炎炎夏日談天乘涼的好處所。因為我宗的持續持有,因此一直到現在,大潭中厝底林的「典型二進合院形式」古厝,大約東北角的四分之一,仍繼續大略完整的保存著。
祖父去世後,我宗的六房兄弟分家:第二進一半正身的東半側,三叔得一廳一室,最東側的一房歸我家(說明:大門兩扇對開為廳;單扇獨開為房;只通廳、房,不通戶外為室)。
東外護龍廂房四,北一廳一室歸我家,中一廳歸四叔,南一廳二室歸六叔;東內護龍也是廂房四,北一廳一室歸四叔,南一廳一室歸六叔。祖母跟他最大和最小的兩個兒子,伯父和七叔,共同分在大埕西側內外兩護龍外又西側,後來新蓋的一條龍約七開間,大約是坐東向西的長屋,祖母稱之為「西邊」。很小的時候,我曾經去過,因為不是常住,正確的格局和數量不太清楚。當時除了我父親和伯父已經結婚,各育有一女之外,其餘的四個兄弟都還沒有結婚生子,所以房子基本上都是夠住的。
二叔公在年31時分戶,卻一直要到43歲時,才迎來第一個、也是唯一存活的兒子、昭元八叔。昭元八叔是我二叔公的兒子,本應該是我的堂叔,為什麼也跟我的親叔伯一起論序排行了起來呢?這其中是有原因的。
昭元八叔,生於1930昭和5年1月10日,在他之前,他的父親、我的二叔公,已經生了6個女兒,卻苦於沒有一子足以傳後。於是, 13年前的1917大正6年4月19日,我爸(祖父的二兒子)林玉聰,曾在我曾祖父的意思下,過繼給我的二叔公,稱過房子,當那時尚未出生的昭元八叔的哥哥。不料到1926大正15年5月13日,不知道為了什麼緣故,最後沒做成親兄弟、以離緣復戶作收場。其時,我的祖父已經生了9個兒子,存活的有6個;而他的弟弟、我的二叔公卻還沒生下一個兒子來。
二叔公於1909明治42年4月18日結婚,婚後7年,二嬸婆都沒有生育,在他的父親、我曾祖父的意思下,1916大正5年3月22日納妾。從1916年到1928年,昭元八叔的生母連續生了6個女兒,一直到1930年1月才生下第一個兒子、昭元八叔。昭元八叔出世時,元配的二嬸婆還在,昭元八叔是妾所生,在「日據時代戶口調查簿」裡,他的出生別是「庶子男」;兩年後、1932昭和7年1月26日,昭元八叔的生母正式與我的二叔公結婚扶正,昭元八叔在「日據時代戶口調查簿」裡的紀錄,才取得「嫡出子」的身分。
昭元八叔的生母生下他之後,還給他生了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可惜他這個弟弟,只活了三天。1939昭和14年6月10日,昭元八叔的生母、我二叔公的第二位二嬸婆去世了。二叔公於1940昭和15年8月20日三度結婚,娶了第三位二嬸婆;這位才是我從小習見的二嬸婆,年紀比我媽小五歲,但是城市家庭出身,顯然比我母親的見多識廣,加上生活環境優渥,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給過我很多的幫助。
民國54年暑假,我小學畢業,參加嘉義區的公立初中聯考,錄取到嘉義縣立嘉義中學初中部。要報到註冊時,規定必須找一殷實商家做擔保,簡稱「鋪保」,也不知道要保證什麼。鄉下人家多半務農,沒有商家老闆的親戚;父母二親都沒出過門,左鄰右舍也沒有當老闆的朋友,眼看入學日在即,著實令人著急。這時二嬸婆就說了,她家在嘉義街上,開的不知道是什麼店,找她爸爸作保,應該是可以吧。於是我拿著書表,瞎摸的找到嘉義街上的李家(二嬸婆娘家姓李),看到店裡坐著的男人,就把我的保證書遞給他蓋章,因為不知道他到底是二嬸婆的爸爸還是哥哥,根本就不曾稱呼他一聲。對於一個才剛小學畢業的12歲小孩,能夠單獨找到他阿公輩親人的家人,還請得動他們在陌生人的保證書上蓋章,我也應該算是一個勇敢的小孩了吧。
民國55年8月6日,我讀完初一、即將升上初二的暑假,上午八九點鐘,二叔公在家裡去世。彌留之際,我站在窗外,看著二嬸婆給他穿壽衣,屋裡屋外,總共就我們三人。二叔公共有子女15人,那時連同子女的配偶、孫子女等,總數不下50人,全部都來不及回來,像一般訃聞上所寫、親人臨終前的:「隨侍在側、親視含殮、遵禮成服」等的那樣。對於已經不是長住在一起的大家族,要做到這樣遵從古禮的習俗,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了。
我出生以後,先後遇過三位至親的往生:民國61年我祖母、民國66年我父親以及民國84年我母親,我也都是來不及趕回去「隨侍在側、親視含殮」呀。
忽然有其他的大人來,叫我到新港去買一個煎藥的瓦罐,是要給二叔公燒腳尾飯用的。這瓦罐用過之後,還得猛力向地下摔碎,讓它發出如同推開古老沉重的大木門般「伊歪」的聲音。後來因為瓦罐的品質變差了,摔不出那樣的聲音,就找來一條狗,把瓦罐摔到狗身上,用狗的哀叫聲來取代。據說這習俗對生死兩者都有利,只是我不是很清楚其詳情。
趕往新港去買瓦罐的最快交通工具是騎自行車,我學騎的自行車就是二叔公的。小學三四年級轉往文昌分校就讀,位置在新港的古民街登雲路口,距離大潭比較近,上學都是步行往返;五六年級回到福德村的本校去上課,路遠了、加上參加升學班,有課後補習的需求,下課後都天黑了,走路要經過好幾個墳墓區,小孩子心裡害怕,都想騎上腳踏車快快的通過去。媽媽就跟二嬸婆商借二叔公早已不騎的26吋腳踏車讓我練,因為車身實在是太高了,起先是右腳穿過龍頭和坐墊間的鐵桿下,斜掛在左側騎;後來有人幫我把坐墊拆下來,在鐵桿角上綁上折疊的粗麻袋,我就可以坐上去騎了。現在我就是要用從二叔公的車子學來的本事,幫他人生的最後一程辦一點事去了。
說到騎車補習的事,二嬸婆也曾經幫過忙。我因為家窮,很少參加補習的;六年級下,老師覺得我的資質還不錯,應該要加強功課的練習,才較有機會考上好的初中,就讓我加入最後階段的衝刺,每個月要繳補習費25元。有一天早晨,我因為補習費遲遲沒交,不敢上學去,硬逼著母親向二嬸婆借到50元,才敢拿著補習費去上學。
二嬸婆晚年,也是到臺北她的繼子、我的昭元八叔家,安詳度過,享耆壽九十又七。
昭元八叔大我23歲,小學讀的是日本書,新港國小畢業後,進入成大附工,再苦讀考取嘉義高工建築科,畢業後進入省建設廳工作,就落腳到臺北。我在老家時很少看到他,跟他沒有任何的聯繫;即便我也來到臺北,因為工作的領域跟他沒有瓜葛,只有少許人情的往還。他就讀嘉義高工時用的丁字尺,後來送給三叔家的哲男堂哥使用。
哲男堂哥是三叔家的老二,大我14歲,就讀嘉義高工電工科,畢業後繼續深造,一路讀大學、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曾經擔任過臺電深澳火力發電廠、和基隆協和電廠的廠長。退休之後定居在景美,與我住的木柵有地緣關係,有時就會在地方的活動上相遇,因而比較熱絡。
在我民國83年搬到木柵定居之前,與哲男堂哥的會見,仍以在老家居多。770403南下嘉義掃墓,本想住教師會館,客滿!回老家就在三叔家,與哲男堂哥一家,在他們家的客廳大床鋪上擠了一晚。明日下午與大哥、三叔家的二、四堂哥,帶媽一起到民雄搭火車北來,搭車六小時在板橋下。
831001晚上大哥長子東明的喜宴,與三叔家的二、三、四堂哥同桌。851120晚上幫大哥送餅到景美的哲男堂哥家。940625大哥次子東委結婚,中午宴於土城青青餐廳,回程帶三叔家的哲男堂哥一起回萬隆。
民國99年4月我回鄉掃墓,得知新港鄉公所將於民國99年7月1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兩年期限,強制遷葬大潭村公墓,便決定聯手宗德堂弟,著手大潭祖墳的遷葬工作。
首先要找到各家代表徵求同意、並告以義務。990908電三叔家益男堂哥問大伯家諸堂哥電話,益男堂哥答只有哲男堂哥才知道。續電哲男堂哥問到。益男堂哥是三叔家的老四,是我辦理遷葬祖墳工作、代表三叔家的聯絡人。
1000311哲男堂哥來電詢問遷葬祖墳進度,並希望我回去修緝老家祖宅,答以將轉告諸兄。我家兄弟三人,大哥大我18歲,與哲男堂哥相差4歲;二哥大我11歲,只比哲男堂哥小三歲。實際上他們都跟哲男堂哥更是熟悉、更是親近的堂兄弟,而且是我的兄長,對於家庭事務有更大的裁決權,照道理他應該要跟他們說才對(我猜應該他也是說過的,只可惜兄長們可能基於財務、或因為實用性不足等因素而沒有回應),怎麼會跟我這個一向沒有什麼發言權的小弟弟說呢;而且在此之前,在北部的幾次見面,他也是一再的當面對我說的。我質疑他跟我說的道理,沒想到他居然有一個神回覆,說:因為我有18%。
提到18%,我早就有話要說了!
18%原是政府為補償基層軍公教,早期薪資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工作期間薪水偏低的退休後彌補措施,施行到民國86年為止。民國93年2月1日我申請退休的時候,18%其實早已經廢除了七年。但是因為我是從民國62年開始服務的,所以從民國62年到民國93年的22年服務年資,仍然適用18%的優惠規定,稱之為「舊制」。所以嚴格來說,我已經不是全然18%的退休人員了,我的退休金並不能全部適用18%的優惠措施,所能領到的18%優惠,已經被層層關卡限縮到最小最少的地步了。即便是如此,在民進黨政府的刻意放大操弄之下,我們這些沾惹到一小點18%邊的人,都變成了偷、搶政府退休金的18%「賊」,全國上下喊殺、喊打的。民國100年回鄉與堂弟合辦遷葬祖墳事宜時,久居鄉間的堂弟,居然也能如同民進黨人一般的質疑我,說我不應該領取18%。他真的知道18%的內涵是什麼嗎?
民國57年我還在嘉義念初三時,570204衡量家裡環境,自忖將來或許要考師範當老師,570205六嬸跟我說,男人一個月賺幾百元的不合算。當時的小學老師月薪大約600元,相當於每天的工資是20塊錢,不要說買房買車養父母養小孩了,連結個婚讓兩個人有飯吃、有衣穿都成問題,難怪六嬸要擔憂我將來要討不起老婆了。
民國62年我畢業了,分發到臺北。620917生病了,到藥房買一包感冒藥20元。那時一個月的薪水大約兩千元(還沒有領到薪水,不知道確實有多少),聽說一輩子頂不上一片瓦,很覺傷心氣餒、人生無望。621003是學校關餉日,第一次領薪水(似為51000多元的樣子,當兵前回家時,全數交給媽媽),換算成月薪是1700多。但是因為其中雜有房屋津貼和食物配給,也不是當月同步領取的,所以確實數字仍然不知道。
我的房屋津貼為有眷房屋津貼,每月固定領500元;食物配給是我跟父母總共3大口,總數大約100元上下,隨市場行情波動。621009請假去當兵以後,我在學校的薪水和食物配給停發,但是父母的食物配給和有眷房屋津貼則不受影響,每月大約有600多元,想要以此微俸奉養父母,那真是笑話了。
630817當兵10個月,受完新兵入伍訓練和預備軍官專長訓練,分發到部隊擔任少尉軍官,每月薪水1600多,比我去年在學校當老師時領的還少。640823退伍回校報到,下午到桃園郵局把當兵期間存的18000多塊錢全部領出,給媽10000元,餘8000元留下自己生活。師專畢業兩年來,這就是我給雙親全部的奉養了:是我對不起父母,還是國家和政府以不正常的低薪,迫令我不孝?
民國62年,我從屏東師專畢業,分發到臺北縣當小學老師的派令上,除了載明我的「新任職務」外,還有一「月支薪額」欄,註明:「廿九級壹陸零元」。換算成當時的公務員薪級,是委任第八級的意思。老師並不是公務員,但是一直被當成公務員一樣的使喚及管理,薪水也「比照公務員」辦理。當時的基層公務員分簡任、薦任、委任三等:委任從最小的委十五到最大的委一分為15級;薦任從最小的薦一到最大的薦十二分為12級;簡任從最小的簡九到最大的簡一分為9級。總數36級。換算成我們的「月支薪額」薪級,相當於「卅六級玖零元」到「一級陸柒伍元」。
公務員的等級區分以考試訂定;老師的等級區分則依學歷核給。師專畢業的薪級是委任第八、廿九級壹陸零元;師大畢業的薪級是委任第六、廿七級壹捌零元。服務期間,依年度考核成績發給獎金、及晉升薪級。我們當老師的,學期末成績考核達乙等以上的,可以加一級薪。
我從民國62年8月擔任小學老師開始支領薪水,到民國93年2月,30.5年間年年考績甲等,照道理年年都能加薪一級,薪水應該從「廿九級壹陸零元」晉升到「一級陸柒伍元」的年功俸第一級捌零零元才對,實際上我在民國85年8月、也就是開始服務後的第24年,我的薪水已經到達我所能支領的最高薪水等級:「八級伍零零元」的年功俸第五級了,相當於「三級陸貳伍元」。
原因是:依考試或學歷核定的薪等,都有最高薪級的限制。我如果以師專畢業的學歷敘薪,薪級在最低「廿九級壹陸零元」到最高「十五級參伍零元」之間;民國69年6月我讀完大學,重新敘薪,薪級提升了兩級,最高薪級也變成為「十級肆伍零元」;民國80年6月我再讀完研究所的40學分班,再度重新敘薪,最高薪級成為「八級伍零零元」,同時也提敘了一個薪級。本來讀完研究所的40學分班,是可以提敘四個薪級的,但是因為我當時的支薪,已經超出了我的最高薪級,所以只能再提升一個薪級,到我的最高薪級為止。
公教人員的薪水依照規定在每月初一發放。我剛開始教書時,薪水都是在辦公室領取現金的,學校出納會事先把每個人的薪水放到信封裡,信封外用筆註明總數及各項細目,等錢用完了,信封也就跟著丟到垃圾桶去,幾乎沒有人會去注意到底領了什麼錢。後來薪水逐步調升,出納要去提領的錢越來越多,尤其是都會區的學校,教職員工人數龐大,動輒百人起跳,鈔票的體積和重量,常常要超乎一個出納人員的能力所能負荷;因此,後來我們的薪水,就改由金融機構轉帳:發薪水的時候,只發給一張「薪津清單」;要用錢的時候,就到金融機構去提領。省卻出納人員每個月初身懷鉅款的風險。
下附:民國七十五年「薪津清單」一張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薪津清單
七十五年三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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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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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列 實 發 金 額 業 經 撥 入 台 端 存 款 帳 戶 , 如 須 支 用 , 請 向 金 融 機 構 依 規 定 手 續 辦 理 。 3 月 份 薪 津 2 月 28 日 發 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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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階 |
荐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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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別 |
教師兼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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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林義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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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戶 |
種類 |
台北91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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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
0174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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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發數 |
2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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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口 |
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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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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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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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扣數 |
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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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費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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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互助金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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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亡互助金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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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互助金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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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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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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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住宅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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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小額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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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優利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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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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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發數 |
薪俸 |
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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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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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津貼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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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費 |
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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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費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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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特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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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代金 |
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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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晉級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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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2,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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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五年我33歲,在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領到的一份薪津清單,我的等階是荐六,就是「十五級參伍零元」。薪水包括薪俸11,230、房租津貼600、學術研究費8,385、導師費420、實物代金2,088,總數是22,723。換算成年收入是:月薪x十二個月+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一個月的考績獎金=22,723x14.5=329483.5大約33萬元。距離我剛任教時的20歲13年,薪資漲了22,723/(5100/3)=13.37倍。
民國九十二年我50歲,在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領到的一份薪津清單,我的等階是簡八年功俸5,就是「八級伍零零元年功俸5」,相當於「三級陸貳伍元」。薪水包括薪俸44,320、學術研究費29,830、導師費2000,總數是76,150。換算成年收入是:月薪X十二個月+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一個月的考績獎金=76,150x14.5=1,104,175大約110萬元。這樣的薪水,其實不是到了民國九十二年我50歲時才有,早在七年前的民國八十五年,我的薪水就達到了我所能領取的最高薪級,如果從那一年以後,政府都沒調漲過薪水,那麼我的這個大約110萬元的年薪,就是一直原封不動的領了七年啦。
檢查一下前一年民國九十一年我49歲的另一份薪津清單,果然也是如此;再看下一年民國九十三年一月、我在建中的最後一份薪津清單,薪水部分的導師費2000元已經減去,因為我不再兼任導師的緣故,總數僅來到74,150元。以下是我在建中91、92、93三年薪津的清單一覽表。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9101、9201、9301三年薪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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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中學薪津清單 |
九十一年一月 |
九十二年一月 |
九十三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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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扣數 |
保險費 |
1,109 |
1,109 |
服務滿30年免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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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 |
779 |
871 |
服務滿30年免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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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 |
2,840 |
2,840 |
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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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互助金 |
96 |
92年1月起停扣 |
92年1月起停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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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互助金 |
134 |
76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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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亡互助金 |
6 |
1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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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撫基金 |
2,730 |
2,730 |
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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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貸款 |
12,868 |
12,868 |
0(提前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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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利存款 |
10,000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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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0,562 |
30,506 |
16,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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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發數 |
月支薪俸額 |
44, 320 |
44, 320 |
44,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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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費 |
29, 830 |
29, 830 |
29,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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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費 |
2,000 |
2,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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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76,150 |
76,150 |
74,150 |
民國九十二學年度上學期,我年滿50歲申請自願退休,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給我的核定函文略謂:
退休時俸額:陸貳伍元
適(準)用法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二目
退休金種類:月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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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新制施行前 |
新制施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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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 |
服務年資 |
二十二年八個月 |
繳費年資 |
八年○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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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年資 |
二十二年○個月 |
核定年資 |
八年八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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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給與定 |
退休金 |
月退休金百分之捌拾貳 |
退休金 |
月退休金百分之拾捌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臺北市政府發給我的「學校教職員月退休證書」、正面下欄「退休金領受須知」:第十條特別用紅字標註:「十、原開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年資核發之公保養老給付支票(請勿兌現),得憑此證辦理優惠存款。」
這就是我退休金裡18%本金的來源,是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年資核發之公保養老給付。18%的本金連同它日後的18%孳息,都是政府必須付給我的退休金的一部分。它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更不是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嚷嚷的、前朝政府奪取全民資產、奉送給基層公教人員的「不當得利」!
公保養老給付的全名是: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屬於人身保險的現金給付之一。公務人員保險是政府規定的強迫保險,需要繳交保費,由政府與被保險人合力分攤,類似勞工保險的保費,是由政府、雇主與勞工、就是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合力分攤一樣;而公務人員的雇主正巧就是政府,以至於雇主和政府產生了致命的模糊。
民進黨政府就利用這一點,把公保養老給付的扛責單位,由雇主的政府,宣說成行政管理的政府,讓全體基層的軍公教人員為之大揹黑鍋,更讓基層的勞工,以為政府只照顧公務員,而犧牲他們的權益。此舉成功的分化了公、工兩大受薪群眾的心,達到他們分化國民團結、居心醜陋的政治目的。
前文民國七十五年我在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領到的一份薪津清單上,應扣數第二列「公保費356」就是我當時分攤的保險費,公保費率等於356/11230*100=3.17%,比四十年後2025年的現行勞保費率2.5%還要高;到了民國九十二年我在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領到的一份薪津清單上,應扣數的第一、二列「保險費1109」「健保費871」,合計起來的1980元,就是我當時分攤的保險費總數,費率等於1980/44320*100=4.4675%,比四十年後2025年的現行勞保費率2.5%,更是高出了1.78倍還要多。這才是許多勞工的退休金,都不及一般公務員退休金的真正原因所在,並非如同那不負責任的民進黨政府所宣稱的、都是那些領了18%的軍公教人們所惹的禍。
原本我們所被迫投保的「公務人員保險」,保險的給付範圍包山包海,像:結婚、生育、子女教育、喪葬、傷病醫療、退休撫卹等都有保障。結婚、生育、喪葬、退休撫卹等,是以若干個月的俸額現金給予補助;子女教育則依就讀學校層級、公私立不同等給予相應的補助;傷病醫療則連掛號費都是完全免費,全省各軍、公立醫院,及各地區「公保門診中心」都可以看診,比目前健保的特約醫院制度還要好。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全民健保開辦之後,就把這一部分抽出來另外繳費,看起來只是繳得更多了、而且所要付出的掛號費和部分負擔也更多了而已。
公務人員保險的養老給付,就是屬於「退休撫卹」的保障範疇內,屬於「舊制」退休金的一部分。我拿到的是36個基數、1,595,520元,這是一個打過折扣的數字。以我當初加入公務人員保險時的約定,我應該要領到61個基數、2,703,520元才對;即便把民國86年新制施行以後的年資扣掉,我也還有45個基數、1,994,400元可拿。可是,我們不知道政府到底怎麼了,忽然一紙公文下來,就說最高以36個基數為限,我們就只能減拿這個36個基數的養老給付了。即便已經這樣減拿了,對政府來說,負擔還是重些。
於是,政府就把我們的養老給付變成了18%,那就跟把我們的一次性退休金,改變成領「月退」的道理是一樣的。政府無力負擔每個退休人員,一次幾百萬元的退休金,就把退休金分成每個月幾萬元的額度慢慢付,以紓解政府的財政壓力,是個雙方互利的辦法;類似買東西「分期付款」的意思,總要十幾二十年後才能「付完」。我的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36個基數、1,595,520元,變成18%之後,我得5年多之後才能拿到全款。跟領月退休金一樣,能不能領到原本足夠的額度以後才死,沒有人能夠事先知道。
民國九十三年二月是我退休的第一個月,退休金來源共有三項。第一項是「新制」15,955元,由退輔基金發給;第二項是「舊制」532,227元,由退休學校發給。第三項就是養老給付的18%優惠存款利息23,933元,每月由臺灣銀行匯入我的帳戶。總計我的月退休金是:15,955+53,227+23,933=77,161元。換算成年退休金是:77,161*12+940128匯發的年終慰問金55,455=981,387元。與我民國九十二年、退休前一年在職的全年收入1,104,175相比,僅為981,387/1,104,175*100=88.8796%,年所得替代率並沒有如同外界所轟傳的那樣、超過百分之百,對一個年資超過三十年的政府雇員,領88.8796%所得替代率的退休金,應該不算為過啊,這樣的18%又何罪之有呢?
本以為這筆每月77,161元的退休金,將是我下半輩子養老的堅實依靠。不料,這個我曾經奉獻了30.5年青春歲月的政府並不可靠,僅僅不到兩年,2006年1月17日,就以重新訂定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的方式,將我的退休金砍掉3,858元,於2006年2月16日實施,正好是我的18%優惠存款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第一次換約之後不久。使用的方法是降低原本18%優惠存款的額度,讓它的利息正好少掉被砍的那一部分。我的優存額度原本是1,595,520元,利息23,933元;減去額度257,200元之後,本金成為1,338,300元,利息只剩20,075元,少掉了23,933-20,075=3,858元,就是我第一次被砍的退休金數額,佔我退休金的3,858/77,161*100=4.9999%,將近5%。當年的總統是陳水扁,制定政策時的行政院長是謝長廷,政策實施時的行政院長是蘇貞昌。
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軍公教調薪,我的月退休金成為「新制」16,440 +「舊制」38,375+18%優惠存款利息20,075=74,890元,比最初核定的77,161元,還是減少了77,161-74,890=2,271元,減幅2,271/77,161*100=2.943%,將近3%。。
前文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臺北市政府發給我的「學校教職員月退休證書」、正面下欄「退休金領受須知」:第三條註明:「
三、月退休金每六個月發給一次。
(1)一月至六月退休金於一月十六日發給。
(2)七月至十二月退休金於七月十六日發給。」
這「須知」於中華民國一百○七年一月一日被政府推翻,月退休金改為每月一日發給。當年的總統是蔡英文,行政院長是賴清德。在此之前、中華民國一百○二年起,每年一發的年終慰問金也被悄悄的「削」停了,每年直接少掉62,333元,等於年退休金所得又減少了62,333/(「新制6個月」101,693*2 +「舊制6個月」237,214*2+18%優惠存款利息20,451*12+年終慰問金62,333)*100=6.3246%。當年的總統是馬英九,制定政策時的行政院長是陳冲,政策實施時的行政院長是江宜樺。
我的退休金繼續在變動,退休時適用的法條一直在修改,看起來政府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把我們的退休金,盡量的砍到最低最低。
民國一百○七年六月,經過退休後數度調薪,我的月退休金來到「新制」17,462 +「舊制」40,705+18%優惠存款利息20,469=78,636元,比最初核定的77,161元還要高出1,475元,算是退休十四年來加薪的所得。
中華民國一百○七年七月一日起,我們的月退休金,大幅度、悲慘性的逐年下修。
民國107.7.1至108.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40,705+9%優惠存款利息8,285=66,452元,較前一個月78,636元,劇減了12,184元,減幅為12,184/78,636*100=15.494%。
民國109.1.1至109.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40,705+9%優惠存款利息6,830=64,997元,較上年度66,452元,少了1,455元,減幅為1,455/66,452*100=2.1895%。
民國110.1.1至113.12.31,原先的18%優惠存款,及民國107.7.1減少為9%的優惠存款利息全部歸零,我的月退休金成為「新制」17,462 +「舊制」40,705=58,167元,較上年度64,997元,少了6,830元,減幅大增為6,830/64,997*100=10.508%。
民國114.1.1至114.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40,259=57,721元,較上年度58,167元,少了446元,減幅為446/58,167*100=0.774%。
民國115.1.1至115.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38,804=56,266元,較上年度57,721元,少了1,461元,減幅為1,461/57,721*100=2.531%。
民國116.1.1至116.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37,349=54,811元,較上年度56,266元,少了1,455元,減幅為1,455/56,266*100=2.5859%。
民國117.1.1至117.12.31,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35,894=53,356元,較上年度54,811元,少了1,455元,減幅為1,455/54,811*100=2.6545%。
民國118.1.1以後,我的月退休金是「新制」17,462 +「舊制」34,439=51,901元,較上年度53,356元,少了1,455元,減幅為1,455/53,356*100=2.7269%。
累計我的退休金,從民國九十三年二月退休之日起,累計被政府無端砍去的百分比為:
2.7269%+2.6545%+2.5859%+2.531%+0.774%+10.508%+2.1895%+15.494%+6.3246%+2.943%+4.9999%=53.7313%
年所得替代率,更是從88.8796%,雪崩式的大降到53.5%,這還是他們在我退休14年之後,「重新審定」的結果。退休14年後再「重新審定」,這是什麼「人」的什麼「法律」可以辦到的啊?
你無法想像,是什麼樣的政府,能有如此荒腔走板的舉措,做出如此冷酷可悲的決定。這個回頭大砍早已退休多年軍公教退休金的總統是蔡英文,制定政策時的行政院長是林全,政策實施時的行政院長是賴清德。
於是,我下半輩子養老的「脆弱」依靠就躺在這裡了,是「重新審定」過的51,901元,而非當初核定的77,161元退休金,兩者相差77,161-51,901=25,251元,甚至比我原本領有的18%優惠存款利息23,933元還要多。無良的政府不但把我的公保養老給付全部沒收了,還在我的「舊制」退休金裡大咬了一口。
哲男堂哥說我有18%時的來電,如果不是在1000311那一天發生,而是在民國109.1.1政府「重新審定」我的退休金以後、甚至只要是在民國107.6.8我收知「每月退休所得重新審定結果」的函文之後,我都可以理直氣壯的回他一句:「我沒有!」但是即使是在民國107年,其實也來不及了,因為哲男堂哥103年走了,可悲的是在他的記憶裡,永遠記得:我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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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退休所得重新審定結果 單位:新台幣元;%(※表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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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第36條、第37條及第3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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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期間(民國年月日) |
退休所得替代率(A) |
退休所得之上限金額(B) |
優惠存款 |
月退休金 |
社會保險年金(I) |
每月退休所得總計(J)=E+F+G+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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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利率(C) |
得辦理優存額度(D) |
每月利息(E) |
退撫新制實施前(F) |
退撫新制實施後(G) |
月補償金(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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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1至108.12.31 |
68.500% |
66,452 |
9% |
1,104,666 |
8,285 |
40,705 |
17,462 |
0 |
0 |
66,452 |
|
109.1.1至109.12.31 |
67.000% |
64,997 |
9% |
910,666 |
6,830 |
40,705 |
17,462 |
0 |
0 |
64,997 |
|
110.1.1至110.12.31 |
65.500% |
63,542 |
0% |
0 |
0 |
40,705 |
17,462 |
0 |
0 |
58,167 |
|
111.1.1至111.12.31 |
64.000% |
62,087 |
0% |
0 |
0 |
40,705 |
17,462 |
0 |
0 |
58,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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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至112.12.31 |
62.500% |
60,632 |
0% |
0 |
0 |
40,705 |
17,462 |
0 |
0 |
58,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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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至113.12.31 |
61.000% |
59,177 |
0% |
0 |
0 |
40,705 |
17,462 |
0 |
0 |
58,167 |
|
114.1.1至114.12.31 |
59.500% |
57,721 |
0% |
0 |
0 |
40,259 |
17,462 |
0 |
0 |
57,721 |
|
115.1.1至115.12.31 |
58.000% |
56,266 |
0% |
0 |
0 |
38,804 |
17,462 |
0 |
0 |
5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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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至116.12.31 |
56.500% |
54,811 |
0% |
0 |
0 |
37,349 |
17,462 |
0 |
0 |
5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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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1至117.12.31 |
55.000% |
53,356 |
0% |
0 |
0 |
35,894 |
17,462 |
0 |
0 |
5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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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1以後 |
53.500% |
51,901 |
0% |
0 |
0 |
34,439 |
17,462 |
0 |
0 |
5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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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補償金餘額 |
※ |
哲男堂哥的父親、也是我的三叔,於民國74年過世,不數年,骨灰即移往大林某菜姑尼庵安厝,與他於民國50年即因「民雄大車禍」罹難的大女兒美景相伴。自是以後,我不曾在回鄉掃墓時,與哲男堂哥不期相遇。直到中華民國100年3月17日,我回鄉主持老家祖墳的遷葬事宜時,才在大潭公墓與他重逢。當時我有事在身,並沒有給他特別的招呼。
中華民國101年3月17日,我代表昭元八叔,率領本支大潭林姓子孫,在「新港生命紀念館」,為去年遷葬來此的七位先人祭掃新墳,哲男堂哥也來參與;我仍因為是主事者,無暇與他多有交流。不料,這卻是我與他的最後一次見面。
1030412二哥來電說哲男堂哥1030407走了;1030416又來電說他要北來弔唁,讓我到車站接他一同前去上香。那時我已經搬離了木柵,與哲男堂哥家不再相鄰,想我這來來回回的奔波,不會比他從高雄直接遠來輕鬆,便勸阻了他。
1030420是到原圖書館的值班日,提早從三峽家裡出門,先去萬隆街13巷10-1號4樓哲男堂哥家靈堂上香,見到堂嫂及他的大女兒,先代替二哥致送白包3500元後,到哲男堂哥靈堂前唸一本心經,並且特別囑咐他千萬放下老家的修繕的心,不宜再有罣礙。而且我所有的18%原是十分單薄、且極端的脆弱一點薪水,跟他想像中的穩當可靠、及民進黨人宣傳的滋潤豐厚不一樣。看看,從民國93年3月開始領的18%,到民國97年3月先是降領4.9999%成為13.0001%;到民國107年7月更驟降為6.23%;隔年再降為5.1369%;終於在領了16年又11個月後的民國110年1月全部歸零。這就是政府的「誠信」:本是答應給我的送終養老錢,卻在我風燭殘年之際,給統統收走了。
在哲男堂哥靈堂前,本來還想再唸一本金剛經,但是又怕時間太長了(約需半個小時),造成等在外頭的妻子不便,只得作罷。沒想到1020302在二殯參加八叔的告別式時,慈濟的專業團隊、給他們最敬愛的資深委員獻上的送行大禮,就是我之前唸的心經。不同的是,八叔喪禮的心經,是由慈濟的師父領著與祭者同誦;而哲男堂哥的心經,則是由我一個人獨誦罷了。
哲男堂哥畢業後,昭元八叔的丁字尺,傳承給六叔家的重仁堂哥繼續使用。重仁堂哥比哲男堂哥又小11歲,大我3歲,是我在祖家所見到、穿著筆挺高中生制服的第一人,那時他剛考上嘉義高工木工科,我則是剛考上嘉義縣立嘉義中學初中部的新鮮人。
重仁堂哥相貌英挺、善打扮,曾教我把上衣、長褲壓在墊被底下的「自然燙衣法」。看他的鮮亮制服,可見得他是真的時時上心的。當時的燙衣技術不發達,熨斗其實是一個小型的鐵爐,燙衣之前先得把爐裡的木炭燒熱才行。我對穿著一向不怎麼看重,並沒有真正施用過。
重仁堂哥的交遊廣闊,在村子裡的人緣很好,590207他已經畢業一年半了,回家過年期間,帶著我、東禧、明樹等人,村裡找人參加明日的郊遊。明日590208大年初三,大潭青年30人聯誼活動到嘉義的蘭潭,村裡的高中、大專生大多參加了,是大潭村有史以來的創舉,靠的就是他的人緣所促成的。我在大潭老家,從來不曾擁有過屬於自己的腳踏車,這一回能夠順利同行,不知道又是跟誰人借的。
重仁堂哥從小就是我的偶像,他也願意帶著我跟他到處去跑,從小學時代起,我就在常常黏在他身旁,或唱歌、或玩牌、或一起聽收音機裡的「張宗榮武俠廣播劇」。
跟重仁堂哥玩牌,多半是玩「假」的,也就是沒有金錢籌碼的涉入。有一次,我不知怎的,竟跟他真賭起了錢,兩人以十點半的撲克牌對賭。開始時輸贏一毛兩毛的,都是以「記帳」的方式「存著」。一會兒累計,我竟輸到了5毛;那是「一大筆錢」了。小學時,我的過年壓歲錢不過兩毛、五角而已,從來沒有過一塊錢的(一塊錢就是一張鈔票了)。這下慌了,心想:若是把輸的錢數全部下注,贏他一次便能扯平;我們本來就不是真賭,重仁堂哥也同意我試試。於是從五毛、一塊、兩元、四元、八元、16元的翻倍下注,沒想到我那天的運氣真是背,居然連輸了六回,賭金累計也來到了32元。正當我還想繼續拚搏全押下注時,重仁堂哥伸手阻止了我,連說:不能再玩了、不能再玩了。我只好怏怏而返。
那是小學五年級的事,當時大嫂還沒有進門,二進正身邊間的主臥還沒有讓給他們當新房。那天中午,趁媽在房間大床午睡的時候,我也假裝著要睡,磨蹭到她身旁,偷偷的摸走在她口袋裡僅有的兩毛錢,直奔六叔家,還給重仁堂哥總數32元賭債的第一筆兩毛錢。雖然最終重仁堂哥沒再次對我索要,我也只是還了這兩毛錢的賭債,但是我的心裡已經受到了嚴重的教訓。從此以後,不管是小時候春節廟口的賭博假期、成長期親友團聚的家庭麻將、老年後公園社區的橋藝象棋,甚至是獎券、彩票等有關涉賭的情事,我絕不碰觸,至今超過60多年,這都得歸功於當年重仁堂哥及時制止了我的荒唐。
570202春節假期,他帶我到嘉義興中戲院看電影和歌舞團技術團表演。570609重仁堂哥從嘉義高工畢業前往臺北「吃頭路」,那時我初中即將畢業,正準備升學考試,臨行前他贈我「金榜題名」嘉言,展現他對我這老弟的關心。不料重仁堂哥前腳剛走,明天570610家裡(全族住在二進合院的我宗大房老2、3、4,6四家,暨二房一家,都共同用同一個「大潭村108號的地址」)就收到「林超仁」(應該是他的,疑為「林重仁」之誤,或者是堂哥自取的藝名)的歌唱參加證,眼看要連絡他也來不及了,570614比賽時,我便臨時更名代他上陣去了,570616於中廣嘉義臺播出。我根本沒做什麼準備,都是自小跟著他哼唱學來的,還一度登上了「優勝者寶座」。
620728,我師專畢業在家等待分發,重仁堂哥回來參加點閱召集,應該是他當完兵退伍後的第一次。650308晚上,參加重仁堂哥在桃園新陶芳餐廳的結婚宴客。650410下午5點到三峽找麗嬌堂姊一起去龜山找她哥哥拿麥克風和音箱,是前日他說要送給我的;找到重仁堂哥家,可惜他不在。一直等到650423才取回。650425有事到臺北中華商場,發現重仁堂哥送我的兩音箱,市售各50元,屬於高級品。
重仁堂哥結婚後不久,便舉家遷往大陸發展,開設家具工廠,除在當地販售,並有部分回銷臺灣;後轉回來在原居住地桃園開店,繼續擴大經營,相關的事業體系非常龐大,臺灣大陸兩地跑,工作十分忙碌。
民國96年6月7日,是爸爸土葬30年後的開棺撿骨日,不巧與我六叔、就是重仁堂哥父親的出殯日相衝。昨日先到鶯歌接大哥,一起到桃園六叔靈前祭拜。我們一行上香時,六嬸、重德大堂哥、麗嬌堂姊暨重仁堂嫂都陪在一旁,但重仁堂哥因事外出,因此未能謀面。
昭元八叔的丁字尺,經過了哲男堂哥和重仁堂哥之後不知所終。但是這二代三手的一把丁字尺,的確給祖家增添了不少的光彩。
1937年(民國26年)昭和12年4月5日分家,祖父的繼母和異母弟,搬進他生前為他們安排的第一進大廳的右側堂屋、一廳一房,時三叔公年19,正準備結婚,婚後家裡就有一母一妻、共三口人。廳門向南、即向大埕的方向開;房門向東、即向東內護龍的方向開。
三叔公名寶亭,1918大正7年4月8日生,大我35歲,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他住的堂屋,廳門房門雙雙緊閉,屋裡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是一片廢墟,家具雜物散落一地,住在對門的祖母,和住在兩旁的六叔、四叔兩家,都不會去動它一動,只有我們小孩子,偶而還會偷偷入內去探險。
第一次看到三叔公「寶亭」這個名字,是民國76年奉瑞峰長兄之命,校補本宗族譜時、在族譜裡看到的。之前只聽過長輩們互相談話間、對他的稱名,連我媽都沒跟我們叫他為「三叔公」。我媽1927昭和2年0428結婚,進我家門時三叔公還不滿9歲;1947年228時,三叔公也還不滿29歲,卻無緣無故從家裡消失了,沒有再回來過。我媽對「三叔公」的直呼其名,不知道是源於哪個緣故?
第二次看到三叔公的「林寶亭」這三個字,則是又35年後的民國111年,我在臺北新公園、今稱228和平紀念公園的「二二八事件各縣市受難者名單」石碑上所見,三叔公的姓名「林寶亭」,位列第十三嘉義縣的中間排第三個。
三叔公生前育有兩子:長子博光;二子博彰。長子早夭,僅餘二子博彰一人。
博彰堂叔僅僅大我11歲,跟我二哥同年,比我的大姊大哥二姊都要小,但是我不記得是否曾經見過他;後來聽說他移民到南美的哥斯大黎加去,事業還經營得有聲有色,對家族的歷史淵源也很關切,《南靖閏埜派族譜初稿》就是他參照大陸林氏族譜,及十三世元軒(元昌)公原抄本,由他與八叔共同校對整理,於1993年10月所抄錄的族譜。他的父親、即我的寶亭三叔公,是「牙科醫生、嘉中老師,在二二八時失蹤」等資訊,我都是從他所整理的《南靖閏埜派族譜初稿》中得知的。
三叔公一家原來所住的第一進大廳右側堂屋,於中華民國76年12月17日改建公廳時拆除,原本的一廳一房夷為平地。該筆建物的房地,三叔公本人早已於1944年12月21日,讓渡給了他的大哥一房,也就是我的祖父家,立有契約書,書上似有經過公證的印記。
據說博彰堂嫂,曾於公廳改建前後,返鄉欲將該筆房地賣給隔鄰之阿英族嫂家,卻遭婉拒。三叔公家的堂屋,雖與阿英族嫂家的堂屋相鄰。但是鄰家併購之後,後面踩進了四叔家南邊的院子一角,東邊又侵入了六叔家涼亭的屋簷下一片,故而鄰居有所忌諱,致迄今仍廢棄空置之,只有荒煙漫草一片。
三叔公讓渡產權時,博彰堂嫂尚未進門,這事她一定沒法子知道;即便是博彰堂叔本人,讓渡當時也才只是個兩歲的娃。14年後的1958年,三叔公突然失蹤時,他也才16歲,對這件事應該也是不甚了了。
如今從空照圖上看,從二進正身二叔公家,穿過四叔、六叔家的護龍天井,直通大埕外面的一路,已經長得像公廳左側旁的既成道路般、既對稱又寬敞了。只是走進去,它並不能通到我家合院北邊的外面,只能經過六叔家、走到我四叔(向西)和二叔公(向南)家的前院而已。
by 甲多先生 @ 2025.04.05 臺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