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賈誼論 作者:蘇 軾
大意:
(一)自「非才之難」至「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說明賈生不能自用其才。
(二)自「夫君子之所取者遠」至「或者其自取也」
說明君子不能待、忍,是自取之罪也。
(三)自「愚觀賈生之論」至「生之不能用漢文也」
說明賈生非漢文不能用,而是生不能用漢文(生不能被漢文所用)。
(四)自「夫降侯親握天子璽而授之文帝」至「才有餘而識不足也」
說明賈生(不善處窮、自殘,正顯示其)志大而量小,才有餘而識不足也。
(五)自「古之人」至「亦謹其所發哉」
說明高世之才(如賈生者)應謹其所發。
主旨:
說明人君應憐才而用(識、用是人君之職);高才應謹其所發(待、忍是高才之責)。(篇末(五))
文體:
論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