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南國小的校長劉健飛是我的第五位校長。

 

民國627月,我從屏東師專畢業,分發到臺北縣興南國民小學當老師(派令上稱「派充本縣興南國民小學教師」)時,校長就是劉健飛。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分發到興南國小時的派令

 

興南國小,全名為新北市中和區興南國民小學,現校址為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13524號,成立於民國四十五年,為中和國民學校興南分校,四十八年獨立為興南國民學校。五十七年改名為臺北縣中和鄉興南國民小學,六十八年改名為臺北縣中和市興南國民小學。20101225日,臺北縣改制升格並更名為新北市,興南國小也更改為現名:新北市中和區興南國民小學。

 

劉健飛校長,民國四十六年十月一日擔任白雲國民學校校長,民國五十一年六月,從白雲國民學校調到積穗國民學校;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從積穗國民小學調到興南國民小學,任期十一年;民國六十八年七月離開本校,調到新店國民小學;民國七十二年八月,從新店國民小學調到積穗國民小學;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劉校長在積穗國民小學退休。

 

劉校長在興南國民小學的第六年任期,我分發到校,與他相處了六年:其中前兩年我奉召入伍,實際的相處時間為四年零兩個月。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分發到興南國小時的校長劉健飛、相處6年,兩年當兵

 

先說我的到校因緣。分發到興南國小,其實是一個意外。

 

師專畢業時選填志願,我因為有繼續升學的打算,所以沒有選擇回到居住地的嘉義縣新港鄉下,而是往可以升學的學校相對較多、爭取升學機會也比較容易的臺灣北部。我自認成績不是頂尖,所以沒有選填相對高檔的臺北市,而是選擇在它鄰近的臺北縣;又因為我分別有哥哥和姊姊工作或居住在臺北縣的三峽鎮和鶯歌鎮,因此我的前面志願就以臺北縣的三峽、鶯歌一帶為核心,向它的北面輻射。沒想到的是,當時的三、鶯兩小鎮,是一個人口流動性小,安定的工作環境變化不大的區域,我因而沒有辦法分發進去。反而是鄰近都會區的臺北縣中和鄉,因為外來人口集中,許多學校年年增班,年年都需要大量的新進教師,我因此便陰錯陽差的被分發到這裡落地生根了。

 

人生的第一分工作,碰到人生的第一個老闆,本來是極其緊張又有點興奮的事,沒想到情況跟我的分發一樣,出乎意料的平靜,平靜到我根本感覺不到它的存在:印象裡,我好像沒有跟他講過話,也不知道他到底認不認識我。

 

劉健飛校長於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到任,我分發到校時,他已經在任五年了;又經過了六年,到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他離開興南國小為止,扣除兩年的入伍當兵時間,我與他在校有整整四年以上的時間相處,可惜的是,我們之間居然零互動,在我的記憶裡,他幾乎只是我生命裡的一小片空白。

 

因為他好像不是這所學校的校長,只是正好住在學校的校長宿舍而已。學校裡的大小事,他完全交給一個大家都稱他為「教導」的主任來掌理;「教導」的正式職稱是教務主任,兼任人事管理員。

 

所以,報到的對象是他,課務的安排是他,請假要找他,獎懲也由他,升遷核薪、離職調校等事也都是由他全權管理。直到六年後,換了一個新的校長,制度慢慢建立起來,我才一點一滴的搞清楚,其實他所管理的事情,在正常的學校裡,都要由不同的人分別來管,他只是幾個主任裡面的一個而已,他所主管的業務,也要分別交給不同的幾個組長來做,而不是像他那樣的全部一把都抓著。

 

在興南國小,其他的主任不是沒有,只是我們都不知道他們是主任而已。因為在他們座位的桌上,名銜都把主任給去除了,連組長的稱呼也都不存在。在學校,所有的老師都被分派到一個行政工作;而那些原本就兼任法定行政工作的主任、組長們,也跟大家一樣兼了一個原本是法定的那個行政工作而已,他們座位桌上的名銜,分別是訓導、總務、事務、會計、出納、課務、註冊、體育等等,還有他自己的「教導」。興南國小在我離開之前,班級數已經超過一百班,它的組織當然不止這些而已,只是其他的法定行政職位稱呼,因為與我們老師的工作沒有密切相關,我們因而無法全部知悉。

 

由一個不該統領全局的人來統領全局,可以預見的是,應該沒什麼制度。凡事都是他說了算:只要他說可以的就可以,他說不可以的就不可以;他說要那樣的就必須那樣,他沒說這樣的就不可以這樣。所以走後門的風氣極其興盛,他甚至當面公開邀請你「到他家坐坐」,你要的年級、班級、科目、時間等等都可以談。可嘆的是我當時年紀小、又沒有跟在父兄的身旁,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心想只要兢兢業業盡好本職即可,因此常常得不到他「關愛的眼神」。

 

民國六十二年八月一日,同學黃永錚電報通知我分發到臺北縣;八月二日早上九點,我們一起到板橋國小報到填寫志願。八月三十一日分發通知來了,限九月三日以前必須報到。九月三日我找到興南國小報到,報到「窗口」就是他,感覺整個學校就是他,他就是整個學校;報到的手續也很簡單,就是把報到單「呈」給他,他二話不說的收下就一切完成了。其實也沒那麼簡單,因為後面還有許多的表格等著你填、許多的手續等著你辦,不是三言兩語就能交代,於是他讓我們先去找住的地方安頓。

 

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第一天上班,繼續趕報到的相關資料。這之前,學校沒有任何人、包括各處主任組長、學年主任、鄰班老師、以及學校的大家長校長等,給我們這些新進人員一點提示或職前訓練或講話什麼之類,一開學就跟著老鳥們東奔西跑的一起開始工作,感覺十分生硬。

 

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六十二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三年十二班當級任老師,全班學生57人。僅僅過了一個月零三天,民國六十二年十月九日,我把班級交給代課老師後離校,回家準備十月十三日入伍當兵。民國六十四年八月十二日,我從金門退伍復職,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六日,六十四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五年三班當級任老師,如同接續我畢業分發來校時、被分派接任的同一屆學生一樣。

 

六十五學年度暑假期間,我分別考取輔大、東吳、淡江夜間部中文系和文化夜間部地理系二年級插班考試,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十五日,我選擇就讀天主教私立輔仁大學夜間部中文系二年級,原因之一是:輔大是四校裡聯考的錄取排名最佳者。

 

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六日,六十五學年度開學,我繼續帶六年三班當級任老師。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七日,父親去世。民國六十六年七月一日,第一次參加自己從五年級帶到畢業的學生的畢業典禮,也是我這一輩子唯一的一次,畢業照裡的學生有60人,但是我手中的名單只有59位,不知道是哪一個人的姓名丟失了。全班拍攝畢業團體照時,我與訓導主任周松吉,分別坐在前排正中央的校長兩旁,這是我在興南國小、與校長相處六年中最貼近他的一次距離,是第一次,也是人生中僅有的一次。

 

民國六十六年七月九日,考取「國語日報語文中心.作文班」指導老師,民國六十六年七月十八日開始上課,從此我的教學生涯明顯的往作文教學的方向傾斜,並且在那個領域裡取得豐碩的成果。民國六十六年九月五日,六十六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當科任老師,敎四年級的美術和五、六年級的社會,這對一個學有專長、正是力強氣盛的年輕老師而言,給我這樣的安排,我是很意外的。

 

很快的,有人告訴我,在興南國小當科任老師,是一種被貶抑的意思;而必須橫跨年級和科目,更是被貶抑中的貶抑。後來我離開興南,到別處去接觸到課務之後才知道,一個具有百班之大的學校,給你排成這樣零碎的的課表,不是主事者的無能,就是他存心跟你、或是要跟受你教的學生過不去。更扯的是,我下學期的任教班級和課程,還跟上學期完全不同,改成了五、六年級的自然,那種拿正事當玩笑耍的痕跡更加明顯。不知道我居然能夠如此上課的道理是什麼,而那個或者那些必須配合我接受如此擺弄的人,他或他們、不知道有沒有跟我、以及上我科任課的學生一樣,感覺一起受到了傷害。

 

在興南,一般年輕的老師、沒兼任法定行政職務的,可以從他的任教班級和課程,看出他在學校當局心目中的等級和地位。女老師可分四等19級:擔任高年級級任的是上等,擔任中年級級任的是中等,擔任低年級級任的是下等,不帶班級而當科任的是下下等。年年都帶六年級級任的是上等上級,年年都帶五年級級任的是上等下級,一年帶五年級級任、一年帶六年級級任的是上等中級;上等上、中、下三級,分屬19級中的第123級。年年都帶四年級級任的是中等上級,年年都帶三年級級任的是中等下級,一年帶三年級級任、一年帶四年級級任的是中等中級;中等上、中、下三級,分屬19級中的第456級。年年都帶二年級級任的是下等上級,年年都帶一年級級任的是下等下級,一年帶一年級級任、一年帶二年級級任的是下等中級;下等上、中、下三級,分屬19級中的第789級。

 

沒有班級帶的科任老師分為10級。只教單一年級不跨科目的有四級,分別是擔任六年級一科的是第一級、擔任五年級一科的是第二級、擔任四年級一科的是第三級、擔任三年級一科的是第四級,分屬19級中的第10111213;只教單一年級但不是僅教一個科目的也分四級,擔任六、五、四、三年級的分別為第五、六、七、八級,分屬19級中的第14151617。科任第9級為跨年級的科任,也就是同時上五、六年級或三、四年級的老師,分屬19級中的第18。最後一級是跨年段的科任,也就是同時上三、五,三、六年級或四、五,四、六年級的老師,是科任的第10級,也是19級中的第19

 

男老師通常不能帶一、二年級,因此要比女老師少去帶低年級級任的下等3級,所以多半只有三等16級。

 

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六十二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三年十二班當級任老師,分屬中等下級的第6級;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六日,六十四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五年三班當級任老師,分屬上等下級的第3級;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六日,六十五學年度開學,我繼續帶六年三班當級任老師,位階提升為上等中級的第2級,是我在興南國小得到最好待遇的一年。

 

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六十八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三年十八班當級任老師,分屬中等下級的第6級;如果與前一學期帶的四年四班一起計,勉強算是中等中級的第5級;民國六十九年九月、六十九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四年十六班當級任老師,與前一學年度帶的三年十八班合計,也是分屬中等中級的第5級。這兩年換了新校長,我的待遇稍有提升,轉換在中年級中等中級和下級的第5級和第6級之間。

 

在興南的第五、六兩年,我的悲慘命運,可以從我在學校當局心目中的等級和地位看出端倪:民國六十六年九月五日,六十六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當科任老師,敎四年級的美術和五、六年級的社會,下學期又改成了五、六年級的自然,不但跨年級、跨科目,還上下學期交叉著變換,已經比科任的第10級、也就是19級中的第19級還要低了,簡直就是立無容身之地;民國六十七年九月四日,六十七學年度開學,我繼續當五年級的科任老師,這一年的待遇比較好,只擔當單一個年級、五年級的科任,但仍然橫跨了美勞和自然兩科,分屬科任的第6級,19級中的第15離奇的是,這一學年才剛教滿一個月,民國六十七年十月三日星期二,我忽然被通知要回去當四年四班的級任老師了,而且即刻生效。這一來,等級驟升了11級,達到了中等上級的第4級之地,真是讓人驚訝得難以名狀。像這種擔任五年級科任一個月,換成去當四年級級任的事,不僅在興南是空前絕後之舉,全世界的小學,應該再也不會有第二個這種案例了吧!

 

民國六十六年十月十二日,想試一試看自己能否在傳統學校的環境下、教我從外面學來的作文,向六年十二班的何芳玲老師借她的班級來上一節。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九兩日,又教了四年十三班和六年十二班作文,兩班都是音樂(資優)班。因為學生資質特別的關係,上課的情況出奇的好,學校方面也知道了這件事,但是一直沒有人表示我專精的作文教學值得推廣。實際上,我自從與作文教學因國語日報語文中心結緣以後,一有心得,也會記錄下來向外投稿。本來這種有關教學的心得稿件,最好的發表園地就是學校校內自辦的教學研習刊物,方便讓同事互相交流增長,可惜興南國小雖大到超過一百個班,擁有超過一百個優秀的老師,其中還包括不止一位臺大畢業生,校園裡的寫作園地,卻是因為主管者沒有表示重視而呈現一片荒蕪,甚至連一小片可耕地都付諸闕如。

 

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劉校長離開興南前,我的這個作文專長都沒能在校園公開展露,只有自撰的教學心得作品九篇,零零星星發表在校外相關的雜誌期刊上約近20000字;一直等到新任校長來校的第二年,民國六十九年九月、六十九學年度開學,我被分派到四年十六班(下學期不知何故改為八班)當級任老師;同時特別被要求擔任教師進修「語文科教學研究會」的主持人。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八日下午,第一次開語文科教學研究會,校長、教導、訓導及五六十位中高年級級任都來出席,我奉命主持會議,在六年十五班教室講解有關作文的常識。我利用一篇大家都很熟的範文,介紹作文的幾個基本問題,像:命題的技術、分段的方法、中心思想的意義、段與段之間的聯絡等。從此以後,我的作文專長,才終於在興南國小撥雲見日,享有一爿天空之地。

 

可惜那已經是我留在興南的最後一年了,六十九學年度末,我便考取了臺北市的國中國文教師,從興南國小辭職了,興南國小最終並沒有好好的利用我的這個專長,讓我給興南國小留下更有意義的紀錄。

 

民國六十七年九月四日,六十七學年度開學,我繼續當五年級的科任老師,這一年的待遇比較好,只擔當單一個年級的科任,但仍然橫跨了美勞和自然兩科。離奇的是,才剛教滿一個月,民國六十七年十月三日星期二,我忽然被通知要回去當級任老師了,而且即刻生效。

 

交接是在當天上課的最後一節進行的——也並沒有所謂的交接,只是那位姓李的代課女老師走下講臺,我接著站上講臺而已。沒有主持的長官,沒有觀禮的同事和家長,也沒有什麼介紹說明之類的講話,幾乎是偷偷摸摸的進行著。又當級任了,四年四班的級任,怎麼不在開學的時候分派給我,而採用這種方式突然這樣交給我,其中一定有什麼重大的因緣在,只是我全然不知。學生是當事人,可學生又能知道些什麼?奇怪的是連家長好像也全然像是局外人般,是什麼事、又為了什麼,都沒人跟我提,像此等在學期中更換導師的重大事件,在興南國小就這樣無聲無息的、雨過天青!只是我納悶:那我被迫丟下的科任課要由誰來承接呢?難不成要叫那位走下講臺的代課女老師去上?難不成她也有本事像我一樣,可以拿起五年級的美勞和自然課程來,說教就教了嗎?如果她都能教五年級了,怎麼就教不了四年級呢?真是一大堆的問號!

 

我當時沒有什麼心理準備,已經習慣了懶懶散散的科任教學生活,一下子裡,我竟覺得無限的疲乏——無法適應了。科了一年多的任,又回到四年四班當級任的這件事,讓我在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一日,刊在《作文月刊》第279-12頁發表的〈作文裏的單人稱〉那一篇文章裡,把「林義烈老師」是四年級四班的級任導師這句話,寫成了主要的內容了。

 

在興南,像我一樣被這樣惡整的人,好像還不止幾個人,而且似乎都是大學畢業生。

 

民國六十七年一月十九日,就是六十六學年度的寒假前,公布了調往秀山的名單,被興南當局痛恨有案的大學畢業生們,如邱娘愛、趙明哲等榮膺上榜,我則留下仍在科任,許文生、宋慧珠二人則留在四年級當級任。不知道如果我被排在這一批被興南剔除的名單中,調到新成立的秀山國小後,我的待遇會不會好轉,如果有好轉,會對我即將接下去要走的人生之路,有些什麼樣的重大影響呢。

 

幸好在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劉校長要離開興南前的六十七學年度最後一年,我從被公認處於貶抑中的貶抑狀態,中途忽然回復到還能留在四年級當級任,而且沒有被順勢剔除出校的地位,我還真得感謝他,畢竟他仍然是一校之長,一切的功過是非都該由他來概括承受,雖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沒有經手、或者知道、或指導了什麼沒有。

 

因此,這一件我在興南唯一覺受到的美好體驗,我必須在此說一說,並且把功勞歸給他,我的第五位、也是我人生的第一個老闆、興南國小的校長劉健飛。

 

其實事情的發生,也都在他離開興南以後才陸續碰到,但是那個制度,是從我進到興南以後就一直存在著,而且一直在進行當中,只是我與他同在興南的那段時間,沒有發生在我身上,詳情不是很清楚;等到自己身受了以後,才知道那含在其中的菩薩心腸,真是令人欽佩與感動。

 

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六十八學年度上學期,劉校長前腳剛離開興南,我與同事馮美娥小姐在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結婚,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在臺北市中華路「人人百貨公司.會賓樓」舉行婚宴。學校登記要來參加宴會的名單為78人,禮簿裡共有111位送了禮金,從最高的600元到最低的100元都有,其中送400元的最多68人,其次是200元的13人,原因是:學校有公開的規定,同事結婚,要參與婚宴的人原則上送四百,不參與婚宴的人原則上只要送兩百,其他數目的增減,端視你與當事者的交情而定,沒有任何限制。這個規矩,使得大部分的人都可以不失禮,而且也不會有太大負擔的參與同事的人生大事,讓整個學校,像是一個和和樂樂大家庭般,是一項不可多得的德政。

 

民國七十年八月十三日,七十學年度剛開始,大兒子出生,興南共有72位送了禮金,全部都是200元,這是學校另一項半公開的規矩;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十二日,七十二學年度下學期,小兒子出生,興南也有79位送了禮金(包括一位已經調到中和和一位已經調到秀山的前同事),也全部都是200元,只有黃淑坤一位,不知道為什麼原因錯包成了420元。

 

至於白事部分,除非是同事本人身故,其餘親屬一律不管;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七日,六十五學年度的上學期末,父親去世,我隻身請假回家奔喪,學校長官同事,基本上無人聞問,這是一項甚為良善的規矩,可以免除我們原已不豐的薪囊,頻增中傷。因為同事的親屬」,那個範圍實在太大了,要照顧周全,哪有那麼容易?

 

而且此項有限的送往迎來規矩,純然屬於循環的互助體系,與民間的人情往還殊不相同:因為收送的對象常不相同之故,很少能夠像借貸般的有借有還,因為你這次「借」出去的人,下次已經由別人代替他「還」了;你想「還」給「借」你的人時,那個「借」你的人已經不知到何處去了,面對周流不息人事變動,真虧得有人能有如此周全的設計。

 

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六十八學年度上學期我在興南國小結婚,民國七十年八月,六十九學年度下學期我便離開了興南,所以送我結婚禮金的大部分人,都很難期待在興南國小拿回他們送給我的那一分;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十二日,七十二學年度下學期,小兒子在興南出生,那學期末,我太太也離開了興南。我夫妻兩人在興南國小從結婚到生下兩個兒子,短短四年半裡背負了興南人的262條禮數,若是要執意於有借有還,還真不知道要還到何時何地呢?

 

後來我又轉調了三個學校,也許由於時空環境的改變,像這種極富人情味的「規定」,已不復再見。興南國小那位主事設計者的慈悲心腸,真是值得大書特寫的!

 

如果他,人生的第一個老闆、興南國小的校長劉健飛,曾經參與設計主事,那就最好;即便他不是創發者,能夠將前人的德政傳承下來,也是很好。興南國小成立於民國四十五年,草創伊始,人員不多,恐怕還沒有行使此種規矩的必要。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劉校長從積穗國小調來時,興南國小正好滿12歲,相當於小學畢業生上國中,學校開始茁長壯大,人員開始增加,紅白喜事的跟與不跟、要怎麼跟,一定很困擾當時收入不怎麼寬裕的國小同事們,於是身為長官的他,體恤下屬,充分衡量我們的能力後,下了如此明智的規定。他在興南國小的任期十一年,來來去去的很多都是剛畢業的年輕人,像我一樣受惠於這種德政的,想必為數是相當可觀的,他們也都跟我一樣,在這個德政底下,順利的成家、結婚、生子,落地生根,繼續為國家社會打拼,直到現在順利的退休、頤養天年。如今回首當年,仍不禁要為這個德政喝三聲彩,這其中當然也有屬於他——劉健飛校長的一分!

 

by 甲多先生 @ 2024.01.15 臺灣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甲多法老 的頭像
甲多法老

甲多法老的部落格

甲多法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